(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略),招标人为(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略),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略)受(略)委托,现对(略)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单位:(略)
2.2、项目名称: (略)
2.3、采购需求:大米、面粉、食用油,详见(略)。
2.4、资金来源:(略)
2.5、招标估算价: (略)
2.6、服务地点:需求单位分别为市局(公司)机关食堂、北票市局(分公司)食堂(略)(分公司)食堂、凌源市局(营销部)食堂、喀左县局(营销部)食堂,朝阳县局(营销部)食堂共计6个食堂;
2.7、结算方式:该项目物资须分别配送至各食堂后,由(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统一结算;
3.2、生产企业须有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有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生产厂家提供的经销商授权书;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辽宁烟(略)(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3.8、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略));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于****年11月24日至**** 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在(略)(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青年街甲184-4号3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受理。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4.1.1、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1.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投标(略)招标登记将不予受理。各投标人(略),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串标、作假、哄抬报价等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进行失信曝光。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略)。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12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略)(朝阳市烟草公司705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中心、、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辽宁省烟草专卖局网站发布。
7.其他
7.1、投标保证金额:(略)
7.2、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体要求详情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招标代理人:(略)
办公地址: 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青年街甲184-4号3门
联 系 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监督举报电话:(略)
通信地址:(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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