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东滨河路(小刘庄至后周庄)段道路工程设计变更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东滨河路(小刘庄至后周庄)段道路工程已由已由社发改〔2020〕80号文批准建设,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东滨河路(小刘庄至后周庄)段道路工程设计变更工程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县;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项目,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企业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
(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承诺(承诺对象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 https://ggzyjy.****.cn/TPFRONT/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 CA 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 数字证书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 办理所需资料》。
4.3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缴投标保证金及减半缴纳、承诺函四种缴纳方式。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银行账号缴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 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电****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缴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及减半缴纳
纳入**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 A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对评价为 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信用评价结果为 AAA 级或 AA 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取消投标保证金金额在十万元及以下工程建设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社公管办【2023】3 号)。
(4)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 号)文的要求,在**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7日8:00至2023年12月20日9时30分(**时间)。潜在投标人网上注册成功后,即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时间:2023年12月20日9时30分(**时间)
5.2 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告知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 ttps://ggzyjy.****.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2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
6.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 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400-****-0000。
6.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 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注:本项目所有补充文件、澄清答疑将在《****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按通知自行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王剑
联系电话:157****7917
地 址:**县赊店镇**路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设计院一楼
联系人:刘小玲
电话:182****6977
监督部门:****委员会
联系人:李晓领
电话:135****8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