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拍卖出让公告
HTQ-TDPM2023(略)7-8
经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批准,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相关规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 编号: | HTQTC((略) | (略)总面积: | 15053平方米 | (略)坐落: | 玉溪市红塔区高铁新城片区(新城横二路以北) |
出让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4 | 建筑密度(%): | ≤38﹪ |
建筑限高 | ≤80米 | ||||
绿地率(%): | ≥25﹪ | 土地(略): | 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165 |
保证金: | 904万元 | 起始价: | 452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的整数倍 |
拍卖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16日09:(略) | ||||
备注: | 1、该地块地上存在违法在建工程,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已于(略)收,并于(略)交红塔区财政局;土地竞买者报名竞买该地块前,须先与玉溪市红塔区财政局签订《HTQTC((略)块地上建构筑物处置协议》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资产处置的),凭已签订的《HTQTC((略)块地上建构筑物处置协议》及竞买保证金(资产处置的)票据方可参与竞买。按现状供应,现状交地。 2、该地块地上违法在建工程占两个地块,一部分在(略)溪玉高华风置业有限公司的YHTC((略)块上,另一部分在HTQTC((略)块上,若以上两个地块的土地竞得者不是同一公司,土地竞得者须自行协商解决。 3、其他设定条件按《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关于HTQTC(2022)17号地块的(略)。 | ||||
宗地 编号: | HTQTC(2023)4号 | (略)总面积: | 3773平方米 | (略)坐落: | 玉溪市红塔(略)(新城横四路以北) |
出让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且≤1.2 | 建筑密度(%): | ≤43﹪ |
建筑限高 | ≤18米 | ||||
绿地率(%): | ≥25﹪ | 土地用途明细: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166 |
保证金: | 294.6万元 | 起始价: | 14(略) | 加价幅度: | 10万元的整数倍 |
拍卖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16日09:(略) | ||||
备注: | 1、该地块地上存在违法建设项目,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已于(略)收,并于(略)交红塔区财政局,土地竞买者报名竞买该地块前,须先与玉溪市红塔区财政局签订《HTQTC(2023)4号地块地上建构筑物处置协议》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资产处置),提供已签订的《HTQTC(2023)4号地块地上建构筑物处置协议》及竞买保证金(资产处置)票据方可参与竞买。按现状供应,现状交地。 2、该地块地上违法建设项目占两个地块,一部分在2020年12月14日玉溪玉高华风置业有限公司竞得的YHTC(2017)23-9号地块上,另一部分在HTQTC(2023)4号地块上,若以上两个地块的土地竞得者不是同一公司,土地竞得者须自行协商解决。 3、其他设定条件按《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关于HTQTC(2023)4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执行。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人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报名竞买同一(略)。(注:HTQTC(2023)4号地块的竞买人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
2、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
3、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提交预申请、书面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4、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5、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略)gov.cn/)、信用中国(https://(略)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官网(https://(略)gov.cn/)等政府信用平台有失信记录,并在惩戒期限内的禁止参与竞买。
1、凡有意参加的竞买者,请于2023年11月24日10:(略) 至 2023年12月15日16:30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略)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下载出让文件并进行网上报名。
2、竞买人必须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如没有CA数字证书,须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略)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以及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3、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6楼(保安大厦后门前行约1(略)米)。办理CA数字证书相关事宜咨询热线:玉溪运维服务热线:刘女士18869746880,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略)-6727-666。
1、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53(略)1658636051(略)4651
2、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只接受转账或电汇。
3、竞买保证金的交纳由竞买人从基本账户中自行转账到(略)保证金专用账户。
4、竞买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16:30,(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请竞买申请人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后保证金不到交易中心账户的,视为无效保证金。
5、竞买保证金线下交纳,换取收据方式:竞买人将交纳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自然人申请的提供银行卡复印件)、统一信用代码证及联系人手机号码传送到(略)@qq.com邮箱,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工作人员开具电子保证金收据并短信发送到经办人手机,经办人按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收据。
6、竞得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总额20%的,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补足。
1、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略)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参加土地出让拍卖。
2、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竞买人应当谨慎竞价,竞价一经提交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竞价,不得撤回。
5、参与竞买(略)。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拍卖成交,竞价期间(略)。
1、在系统报名时,请竞买人在附件处上传资格所需材料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竞买人方可参与竞买活动。(注意:请竞买人不要踩点报名,要保证审核人员有足够时间审核资料)。
2、竞买人在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时使用虚假资质或存在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等情形时,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要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略)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地块拍卖时间为:
HTQTC(2022)17号地块:2023年12月16日09:(略)。
HTQTC(2023)4号地块:2023年12月16日09:(略)。
1、竞买人自行踏勘出让地块,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2、联系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河滨路3号西塔9楼(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3、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注意:该申请书须在申请竞买该地块时提出)。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联系人:舒女士 联系电话:(略)
手机:(略)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略)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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