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玛热电厂)消防改造工程项目
**省**地区**县********电厂)消防改造工程项目
**省**地区**县********电厂)消防改造工程项目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增加“附件 A:商务评分标准:一、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得分 A 计算方法、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得分 B 的计算方法、三、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得分 C 的计算方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原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8日09时00分;现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11日09时00分。
3. 原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19日,总工期共281日历天;现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22日,总工期共281日历天。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本文件澄清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
监 督 单 位:****建设局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457-****123 招 标 人:**** 地 址:**省**地区**县**镇创新南街4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457-****155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地址:**区公滨路300-1号6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1-****2227
邮 箱:****@163.com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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