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河道清淤工程(第1标段)——标段01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11-17 17:36
中节能国祯****公司 对 **市**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河道清淤工程(第1标段) (采购编号: **** )进行公开采购, 欢迎所有具备能力和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响应活动。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市**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河道清淤工程(第1标段)
(2)采购项目编号: ****
(3)采 购 人:中节能国祯****公司
二、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地址:**省**市**区
(3)项目概况:本工程内容主要包含祁集镇、夹沟镇两个镇共9条河道清淤工程(含河道淤泥清运和处置等)、防洪排涝工程(含坡道绿化等)及附属管道等。
(4)发布媒体: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s://www.****.com)
三、响应申请时间及办法
(1)响应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7时00分
(2)响应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无,以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即响应申请成功。
(3)对供应商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供应商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 2022 年度企业财****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18年 1 月 1 日(含)至今至少具有 1 项河道治理或环境整治或管网施工等水环境或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类业绩(提供业绩合同、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工作,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其他:/。
(4)响应申请方式: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网址www.****.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响应”。 请未注册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的供应商及时注册审核手续,注册请登录优质采(网址www.****.com)首页中“会员注册”。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响应申请及响应的,责任自负。
(5)提醒事项:会员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者(注:与初始注册信息登记不一致均属),会员应及时递交变更申请(咨询电话:400-0099-555),如因会员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会员责任自负。
四、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 到 2023 年 11 月 20 日17时00分00秒
(2)响应申请成功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获取开始时间起至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止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可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com)缴纳文件费(采购文件费4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开具发票,请致电0551-****0631)、下载文件、提交下载答疑澄清。采购人不另行书面发布上述内容,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五、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00秒
(2)逾期未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采购人将按本采购文件响应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其放弃本次响应资格。
(4)若项目需要在线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优质采平台(www.****.com)上传响应文件至该项目目录。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节能国祯****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刘晶晶
电 话:182****9733
2023年11月17日
- **市**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河道清淤工程(第1标段) 发布时间 : 2023-11-24 16:37
**市**区农村黑臭水体更多“黑臭水体”商机>治理试点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河道清淤更多“河道清淤”商机>工程(第1标段)
成交候选人公示
**市**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河道清淤工程(第1标段)(项目编号:****)项目,于2023年11月21日14时00分 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 评审结果:
01包:
第一成交候选人:******公司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4日 至2023年11月26日17时00分
采购响应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节能国祯****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响应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中节能国祯****公司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