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乡村振兴项目(后捷道沽村和苗庄村)施工招标公告
**市**区苗庄镇乡村**项目(后捷道沽村和苗庄村)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4 17:06:37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苗庄镇
一、招标条件
本 **市**区苗庄镇乡村**项目(后捷道沽村和苗庄村)施工(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政府专项债40867.13万元,招标人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项目区域为:苗庄镇河道四村,即前江石沽村、后江石沽村、杨庄村、孟旧村;滨玉公路两侧11个村庄,即大沙窝村、小沙窝村、麦穗沽村、苗庄村、南朱村、前捷道沽村、中捷道沽村、后捷道沽村、塔慈村、马滑村、东窝村。1、河道四村乡村**项目,包括400****种植园及200****园区标准化提升改造工程、250亩农田作物提升改造工程、1000平方米****中心改造工程、2500平方米冷链仓储设施改造工程、300平方米乡村信息化综合经营服务网点改造工程、4500平方米****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农业农村信息化平台服务系统搭建工程等农业生产配套提升工程;以及蓟**9公里堤顶道路提升改造及防洪墙加固工程、修建10处上堤坡道、9处防洪及景观观测点项目;900处民房外墙修缮装饰工程、500米红色文化一条街道路铺装及墙面彩绘工程、43处闲置民居改造提升工程、12000平方米坑塘整治及1处石桥修复工程、3000****停车场改造工程等村庄基础设施及整体环境提升工程。2、滨玉公路两侧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包括大沙窝村、小沙窝村、麦穗沽村、苗庄村、南朱村、前捷道沽村、中捷道沽村、后捷道沽村、塔慈村、马滑村、东窝村47120平方米坑塘整治及90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工程等环境治理工程;103058平方米道路提升改造、120处农村路等设置、8112平方米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升改造等生活配套提升工程。
2.2.建设地址:**区苗庄镇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市**区苗庄镇乡村**项目(后捷道沽村和苗庄村)施工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苗庄村和后捷道沽村2个村庄,涉及园建、种植、照明、道路和清淤等专业工程,设计总面积约32082m2,建设内容包括:1.苗庄村:改造村委会院内混凝土铺装335m2,道路提升改造334m,道路两侧铺混凝土砖约13852m2,混凝土路缘石11284延米,并加设太阳能路灯33个,加设太阳能庭院灯55个。2.后捷道沽村:**农机停放场770 m2及农具堆放点220m2,设置垃圾桶31个;道路改造共涉及2条路,E1线宽度4m,为乡村支路,道路长度约348m;E2线宽度4m,乡村支路,长度约366m;道路两侧铺混凝土砖约7436 m2;加设太阳能庭院灯67个;2座成品垃圾分类亭,路侧果树栽植提升约1642 m2,后捷道沽沟渠规划治理长度400m。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本标段投资额1917.64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市**区苗庄镇乡村**项目(后捷道沽村和苗庄村)施工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①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②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加盖单位公章);③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加盖单位公章);④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单独配置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⑤正、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还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⑥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1-24 09:00:00至2023-11-30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邮箱m156****7900@163.com与招标代理联系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12-14 09:3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市**区桥北街道**家园底商49-50号2层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12-14 09:30:00
开标地点:**市**区桥北街道**家园底商49-50号2层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市宁****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鉴证部****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芦台镇**路62号504室
联系人:赵达
联系电话:022-****78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芦台镇**路33****交通局11层1107)
联系人:刘佳媛
联系电话:156****7900
电子邮件:m156****790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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