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025年卷烟生产区域烟虫防治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2023年-2025年卷烟生产区域烟虫防治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2025年卷烟生产区域烟虫防治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23年11月23日
评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评标室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含税):5.46 元/平方米/年;
服务周期:三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 5.45 元/平方米/年;
服务周期:三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新****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5.42 元/平方米/年;
服务周期:三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四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5.47 元/平方米/年;
服务周期:三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五、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外网、****外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六、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9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质疑书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南路16号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371-****278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北路36号1号楼15层
联系人:刘女士 孟先生
电 话:0371-****0161、0371-****8880
电子邮件:****@126.com
投诉受理部门:********办公室
电 话:0371-****2959
日期: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