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区智慧燃气安全管理平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行政审批局 以 藁行审批复【2023】01-****00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区智慧燃气安全管理平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区智慧燃气安全平台、智慧燃气物联网预警报警控制装置项目
2.2建设地点:**区12个乡镇
2.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软件平台
城乡燃气行业信息化监管平台: 包括 1个综合性燃气行业信息**库,3 个技术支撑平台(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空间信息平台、网站管理平台),8个应用模块 (全区概况、运行监测、应急处置、统计分析、考核评价、台账管理、培训宣传、投诉处)。
智慧燃气安全管理平台:包括2 个支撑平台(物联网平台、工具服务平台),4个应用模块 (施工审批、维保企业管理、维保体系、安全预警)。
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对燃气居民用户的燃气使用监控、数据分析、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为燃气行业提供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支持。
二、燃气安全智能应用终端
燃气安全智能应用终端实现燃气业务、便民服务、20 项民生线上业务等快速办结实现预警设备网上安检、预警通知、远程控制,开通微信、支付宝、掌上营业厅、智慧燃气 APP 等网上服务通道,可随时随地查询服务指南、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办事流程、项目进度等信息,预约设备安装、监测、巡查、过户、拆改、交费、维修等业务,服务更便民化、人性化。
- 智慧燃气物联网预警报警控制装置加装物联网安全控制报警设备及自动燃气安全控制自闭阀 150930 户,相关人员可以通过安检上报功能对户内户外的巡检信息进行图文上报,对有隐患的部位整改完成后可以在终端软件中进行处理。每户双代用户安装智能巡检系统追溯码设备,相关人员通过扫描追溯码即可直接上报对应信息,大大简化了员工填写信息的步骤,提高工作效率,也可现场通过追溯码可即****公司设备安检情况,运行状态等。
2.4最高限价:6411.9066万元
2.5供货安装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本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2.8资金来源:财政统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协议中必须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3年11月25日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公共**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两个网站须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区
联系人:申占辉
电话:0311-****3518
招标代理:****
地址:**省**市**区
联系人:盖艳丰
电话:0311-****0001
8.特别提示
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同时在“**公共**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如未上传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未在**公共**交易网注册登记投标人,请在**公共**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589、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1337)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依法进行投诉、举报的渠道和方式
接受异议的渠道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11-****0001,监管单位:****审批局公共**交易监管股,联系电话:0311-****6821。
10.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郑重声明: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 1、****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 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 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文件如下:施工招标文件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