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区稻曲病等水稻主要病虫害统防统治储备药剂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研究决定委托****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区2023 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拟实施稻曲病等水稻主要病虫害统防统治,防治面积 47500亩,拟采购1880瓶30%戊唑﹒嘧菌酯,悬浮剂规格型号(包装:毫升/瓶):包装≤500毫升,戊唑醇含量≥20%,保质期≥12个月。质量符合国家相关现行标准,详细内容见询价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是农药生产或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必须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数量、单价、总价),报价不可撤回,撤回视为放弃。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捌万伍仟元整(¥285000.00元)。
四、成交原则
在完全响应询价公告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次低者为成交备选供应商。
五、供货时间: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
六、供货地点:****中心、所)。
七、验收方法
成交供应商所供农药到货后,由采购人按询价公告及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等要求逐项进行验收。发现所供产品不满足询价公告要求或质量达不到国家相关现行标准,将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整改或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该供应商负责。
八、付款方式:完成全部供货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九、询价评审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详见询价文件。
十、发布媒介:****农业农村局网站。
十一、询价文件的获取:未收到邀请函通知的投标人,投标无效。收到邀请函通知的投标人于2023年11月24日8时至2023年 11月27日17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自行到****(地址:**区**小区3栋)免费领取本项目采购询价文件相关资料。收到邀请函通知的投标人因故不能参加本项目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潘先生
代理机构 :****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50****3342
2023年11月24日
备注:本项目在询价过程中,任何异议投诉等事项均由采购人或代理单位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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