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转让底价56.690006万元 | |||
100% |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2023-11-27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3-12-22 | |||
**省**市**区 |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
项目负责人: 李文君电话: ****2156/部门负责人: 耿鹏电话: ****2150 |
****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203********100****30011 |
****银行**支行 | 支付行号203****00119 |
****酒店****公司 |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酒店****公司100%股权】****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转让方承诺函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酒店****公司100%****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就标的权属变更有关事项,已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确认权属变更无障碍。 2、我方承诺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心按《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转让信息。 4、我方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国家****中心产权交易相关规定规则,并已****中心交易程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6、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心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同时遵守**产权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7、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受让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8、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9、我方承诺对《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市**区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203室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王洪源 | ||||||||||||||||
2016-08-25 | 注册资本5万元(人民币) |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公司 |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
****0411MA28AL6LX9 | |||||||||||||||||
中型 | |||||||||||||||||
酒店管理服务;自有房屋出租;自有场地出租。下设分支机构从事住宿、餐饮服务、健身服务、洗衣服务、游泳池服务、会议服务、美容美发、棋牌室、停车场管理服务、汽车租赁、婚庆礼仪服务;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零售;花卉的零售、出租;工艺品、日用品的销售。卷烟、雪茄烟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是 | |||||||||||||||||
是 | 职工人数136 | ||||||||||||||||
是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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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 |
**华夏****公司 | |||||||||
2022-12-31 | |||||||||
****开发区****管理局 | 备案 | ||||||||
2023-05-25 | |||||||||
1,408.77 | 1,408.77 | ||||||||
1352.08 | 1352.08 | ||||||||
56.69 | 56.69 | ||||||||
56.69 |
一、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1.本次被评估单位管理****酒店于评估基准日之前涉及司法拍卖及诉讼事宜,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部分往来账项涉及前业主永欣建业,本次我们接受委托,仅对委托人申报清单范围内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发表意见。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2.根据****公司(****酒店****公司(乙方)签订的《关于“****酒店”经营管理的情况说明》,****酒店****公司****公司****酒店运营情况进行财务核算工作。根据上述《委托管理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及实际业务情况,丙方应****公司****酒店运营相关收支,丙方与乙方为统一整体;丙方对外签订合同,开具和收取发票,雇佣酒店项目人员及办理纳税申报,由此形成的义务、权力、和相关风险,根据《委托管理协议》应最终归属于甲方。至2022年12月31日,丙方累计形成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均归甲方所有,代理核算内容在丙方往来款项按净值列示和核算,****酒店项目以外的其他内容,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截至评估基准日,客商为****公司的款项账面情况如下:其他应收款-代垫前业主资金或承担费用(2016年8月)11,653,335.62元(评估明细表其他应收款序号20),根据****公司管理人2022年8月29日出具的****公司破产案债权审核意见书,该意见确认被评估债权为 5,357,280.60元,对该款项本次评估值以确认后的债权金额 5,357,280.60元作为评估值;其他应收款-房费及餐费145,346.05元(评估明细表其他应收款序号21),其他应收款-****法院涉案往来款专户(扣划-永欣涉诉)487,504.20元(评估明细表其他应收款序号12)及其他流动负债227,704.26元(评估明细表其他流动负债序号46),上述三项款项发生于2016年8月后,未在****公司破产案债权审核意见书核实的债权范围内,对该款项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均未能提供相关资料,本次评估仅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3.本次存货资产评估值均不包含增值税。4.本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5.评估结论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6.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可能影响。 二、重大债权债务事项见附件 三、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与****公司、****酒店****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签署了为期20年的管理协议,意向受让方须认可该协议的历史执行和以新业主身份接续,并可在获取标的所有****酒店****公司自行协商变更、延期、终止等事项。出让方仅配合相关方沟通,对最终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导致出让方因此产生赔付、担保、代偿、差额补足等相应责任的须由受让方承担。2.意向受让方须在尽职调查环节自行详尽了解管理协议内容和标的企业实际情况,出让方不因任一方对本标的及相关事实的本身和历史执行存在误解、误判、估算差异而承担实际责任。3.标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权益等事项,以实际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现状及相关政策,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4.产权标的转让后,标的****公司自行持有经营业务的资质文件、证书,保持现有的职工劳动关系,并按照希尔顿管理标准实施包括运营、人力、培训、财务等方面的独立管理,上述权利责任均作为交易现状,由意向受让方获取受让。 | |||||||
否 |
**荣新应收****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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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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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