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现将2023-2025年度******公司/****劳务机构库入库(第一批)采购项目第2标段(电子与智能化施工劳务协作库)入库候选人公示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单位名称 |
1 | **** |
2 | ******公司 |
3 | **三森****公司 |
4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5 | ******公司 |
6 | **瑞华赢****公司 |
7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8 | ******公司 |
9 | ******公司 |
10 | **全程****公司 |
11 | ****公司 |
12 | **网路****公司 |
13 | ******公司 |
14 | ******公司 |
15 | 湖****公司 |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三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1:被否决响应的响应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采购人:****/******公司
地 址:**省**市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86****3113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公寓综合楼
联系人:雷女士、聂女士
电 话:0731-****5781/****2202
异议受理机构:******公司经营开发部
地址:**省**市**区三一大道500号
电话:0731-****5060
监督部门:******公司纪检办公室
地 址:**省**市三一大道500号
电 话:0731- ****5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