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6日 21:19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口岸检****中心建设项目环境评价验收服务采购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环境评估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6日 21:19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市柳梧新区好城桑旦林2期23栋104号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3:00 下午:15:0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6.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傅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7****7000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地区**县**路1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拉巴平措188****074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柳梧新区好城桑旦林2期23栋10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傅先生157****7000 |
项目概况
**口岸检****中心建设项目环境评价验收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柳梧新区好城桑旦林2期23栋10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0日 10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口岸检****中心建设项目环境评价验收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须在国家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且为正常公开状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 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和《****办公厅****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 (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 政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试行) 》、《****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 》。
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家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且为正常公开状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至 2023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3:00,下午15: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柳梧新区好城桑旦林2期23栋104号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到****(**市柳梧新区好城桑旦林2期23栋104号)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 10点30分(**时间)
地点:**市柳梧新区好城桑旦林2期23栋104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10点30分(**时间)
地点:**市柳梧新区好城桑旦林2期23栋10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1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n) 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货物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 (成交) 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地区**县**路14号
联系方式:拉巴平措188****0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柳梧新区好城桑旦林2期23栋104号
联系方式:傅先生157****7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先生
电 话: 157****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