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价格监测情况公示
为加强****价格管理,我局委托****对****商品进行监测。现将有关情况情况汇报如下:
一、 商品价格监测总体情况
(一)检测方法
1、监测对象。********超市交易情况进行随机抽取。共随机抽取372家供应商,每家供应商抽取3款商品,商品抽取范围为已上架在售状态的商品,在确保有成交记录的商品优先的原则下,采用抽查方式进行监测。
2、比价标准。根据《****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暂行)》、《**省电子卖场平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将商品在政采云平台的销售价格与同期大型电商商品销售价格对比。其中:同期系指价格监测信息查询当日;大型电商系指天猫、京东、苏宁;价格对比优先以大型电商自营商品的价格为对比标准,大型电商自营商品系指天猫、京东、苏宁等电商的自营商品,如无法查询到自营商品的,以大型电商能买到的相同商品为准;如大型电商中未能查询到相同商品的,则以不同配置、保修期等的商品通过电商或市场公允的配件、保修期进行价格测算调整后为准;对大型电商没有销售的商品,则以官网报价及市场调查孰低的原则确定价格。
3、比价方法。政采云在监测对象中随机筛选待查商品,所有待查商品先与SPU进行比价,若未违约的通过本次价格监测,未通过SPU比价和非通过SPU发布的商品,进行已监测商品匹配,同类目、品牌、型号商品直接引用已有价格对比结果,其他商品进行人工按照比价标准比价,整个过程保证所有价格违约商品经过人工校验。
4、比价数量。本次巡检抽取与门源县有交易网超供应商200家共600款商品。
(二)商品价格监测结果
1、商品价格监测情况
目前,门源县网超有交易量的供应商共有372家,本次按照53.8%的比例抽取供应商200家,原则上每家抽取3款商品,共抽取商品600款,因市场无同款配置等情况,实际有效结果供应商200家,最终监测商品600款。
有效结果中,存在商品违规的供应商18家,占巡检有效供应商数9%;违规商品164款,占巡检有效商品数27.3%,其中存在属性违规的商品141款,属性违规率23.5%,存在价格违规的商品23款,价格违规率3.8%;价格违规的商品中,价格超过市场价10%-20%的商品5款,价格超过市场价20%-30%商品6款,价格超过市场均价30%商品12款。
(详见下表)
监测供应商数 | 违约供应商数 | 监测商品数 | 违约商品数 |
200 | 18 | 600 | 164 |
商品属性 违规商品数 | 商品属性 违规率 | 商品价格 违规商品数 | 商品价格 违规率 |
141 | 23.5% | 23 | 3.8% |
溢价10%商品数 | 溢价20%商品数 | 溢价30%商品数 |
5 | 6 | 12 |
价格违规供应商名单如下(同一供应商有多次违规的,按最高一次违规情况公布):
1. 存在商品价格超过市场价10%情形的供应商3家:
****公司
****公司
******公司
2. 商品价格超过市场价20%情形的供应商5家:
****公司
******公司
**守****公司
****公司
****公司
3.商品价格超过市场价30%情形的供应商10家:
****公司
******公司
门源县浩门时代凯越科技
****印刷厂
****公司
****商贸有限公司
门源县浩门佰度广告
**皓****公司
****公司
门源县浩门鑫达广告印刷
二、处理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暂行)》、《**省电子卖场平台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以上供应商处理如下:
(一)存在商品价格超过市场价10%情形的供应商,扣减10分诚信分,黄色预警一次,暂停网超协议1个月;
(二)存在商品价格超过市场价20%情形的供应商,扣减15分诚信分,橙色预警一次,暂停网超协议2个月;
(三)存在商品价格超过市场价30%情形的供应商,扣减20分诚信分,红色预警一次,暂停网超协议3个月;
以上处理结果将按照“一处受罚,全网停用”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适用。
请以上供应商在本公示发出之日积极整改,在五个工作日内对违规商品进行修改或删除,并将整改结果(需盖章)于2023年12月4日之前以扫描件形式反馈至邮箱****@qq.com网上超市价格监测工作已于2021年10****超市管理常态化工作,我局将持续加大监测力度,不断增加监测网超供应商数量和商品监测范围,请各网超供应商引起高度重视,对本单位上网商品的价格等信息进行自查自纠,防止发生违规现象;另外,此次公示处理的供应商应加快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如有再发生将从重处理。
如有问题可咨询0970—****948
****财政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