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制拟审批公示23026】长春实发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综合车间项目
【承诺制拟审批公示23026】****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综合车间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7日-11月28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大路6665****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综合车间项目 | ****园区西新工业集中区集礼路****厂区内 | **** | **省澎辉****公司 | ****园区西新工业集中区集礼路****厂区内,在硫化厂房内**喷砂和喷胶生产线,对汽车零部件外协件进行喷砂,喷砂后进行喷胶处理,为后续硫化工序做前处理;扩建后,年处理汽车零部件外协件****8000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2)废气 ①喷砂粉尘 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1#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②喷胶废气 通过集气装置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2#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胶桶、润滑油包装桶等依托原有危废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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