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建设项目(含**县
****基地建设)(第二次)招标答疑(02)
各投标人:
现对********基地建设项目(****基地建设)(第二次)招标,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答疑。按招标文件要求,本次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问:付款条件约定: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到合同价(含已实施的暂估价和暂列金)的 80%;预付款在支付主体验收、竣工验收进度款时各扣回 50%;请招标人明确:竣工验收后支付的比例应为扣除预付款后支付到合同价(含已实施的暂估价和暂列金)的 80%。
答:合同条款相关内容已经明确,按合同约定执行。
问:根据四****总站川建价发(2019)13号文件,规费取费证已不再办理核定,而**省现已实行2020定额,与规费取费证沿用的2019年一栏额定费率相冲突。投标工具中“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要求上传附件可否不上传规费取费证扫描件,请招标人明确。
答:招标文件无上传规费取费证的要求,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的相关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乐****服务中心。
问:合同专用条款1.13条中,“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未写明确,建议直接明确为不调整。
答:按合同约定执行。
问:合同专用条款2.5条中,“发包人不提供支付担保”,根据住建部文件,要求发包人需提供支付担保,保障资金支付。
答:专用合同条款2.5条中“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修改为“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 修改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问:合同专用条款7.5.1条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下列条款不完全,仅有“(7)”,请明确。
答:其余详见通用合同条款对应内容要求。
问:合同专用条款7.9.2条中,“提前竣工的奖励:无”,按照13清单计价规范及国家建设工程规范,应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建议按照13清单计价规范执行。
答:按合同约定执行。
问:合同专用条款10.4.1条中,“清单漏项,下浮10%”,建议修改为按照投标下浮进行下浮。认质核价材料未明确是否下浮
答:按合同约定执行。
问:合同专用条款10.7.1条中,关于暂估价的招标方式未明确哪些是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请发包人明确约定暂估价招标方式参照什么文件执行,执行哪种方式
答:按合同约定执行。
问:合同专用条款11.1条中,“仅对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砖、砂石)”,混凝土、砂浆也属于主要材料,建议增加;风险幅度“10%”,按照**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中价格风险约定和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投标人或承包人承担的材料、工程设备价格风险幅度一般不超过±5%,对单位价值较高或总价值较大的金属材料、装配式构件、商品混凝土等的风险幅度宜控制在±3%以内”,建议按照省文件执行。
答:按合同约定执行。
问:合同专用条款12.4.4条中,竣工验收节点实际并不能实现收款,因为要扣除50%预付款,建议竣工验收后支付至90%。并且按照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建议过程节点支付比例修改为80%。
答:按合同约定执行。
问:合同专用条款12.4.4条中,“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按照资金有偿使用,建议修改为按照央行利率支付违约金。
答:按合同约定执行。
问:现浇水磨**地面清单:设计图面层处理为打蜡抛光,特征要求是切角、倒角、拉槽、磨边、勾缝、石材防污处理、背面侧面防渗透处理,晶面处理、酸洗、打蜡、防碱背涂及六面防污处理等费用,其中切角、倒角、拉槽、勾缝、石材防污处理、背面侧面防渗透处理,晶面处理、防碱背涂及六面防污处理属预制水磨石施工工艺,与设计现浇水磨石毫不相干,应予调整,如要求现浇水磨石做晶面处理,应增加相应费用,控制价也没考虑该费用。另外,设计铜崁条厚度2厚是否应改为3厚,施工中易变形、磨掉脱落、影响美观。
答:按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铝板幕墙:骨架、边框材料种类、规格:竖向200X50X1彩铝矩管 、横向100X50X1彩铝矩管控制价192.2元/m2是否有误低于成本。
答:按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清单漏项及新增清单,按2020定额组价下浮10%不合理(风险太大),是否可修改为按投标下浮率下浮同时,暂估价清单价格按新增价格下浮不合理,应明确新增组价中认质核价材料不下浮。
答:按合同约定执行。
问:招标文件中未说明是否需要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请问:**县农民工工资管理条例中是否需要开设专户。
答:按国家及地方现有法律或规章制度执行。
问:招标文件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否可以采用保函方式提交。
答:按国家及地方现有法律或规章制度执行。
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未对发包人逾期支付做违约责任约定。请问:后期合同谈判中,发承包双方是否能平等的对违约责任进行补充和完善。
答:按合同约定执行。
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已废止,应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请问:后期合同谈判时是否可以调整。
答:调整为《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问:招标文件中未对发包人的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做明确说明。请问:本****银行转账还是有承兑商票等。
答:按合同约定执行。
问: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停工构成违约”,该条款对施工过于苛刻,请问:后期合同谈判时能否对该条款进行修改。
答:按合同约定执行。
问:本次合同中未明确核价材料的核价原则。请问:后期合同谈判时能否对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合同条款做相关详细补充。
答:按合同约定执行。
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0.15其他要求“(4****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附件1及附件2,与施工相关危险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由施工单位按附件要求明确”。请问招标人:与施工相关危险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明确是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还是中标后再明确如未在投标文件明确是否废标
答:中标后明确,投标时无需提供不做评审。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