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评标专家力量,优化评标专家专业结构,根据《**省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鄂公管委发〔2021〕6号文)有关规定,我局决定继续开展**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区域库评标专家集中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资格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5.年龄在68周岁以下;
6.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软件,适应电子评标的要求;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同等专业水平”具体条件为不低于取得中级职称(含对应的职业资格)满8年。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按照******保障厅有关文件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准入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从事
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或评标专家资格的;
4.****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各级综合监****交易中心****中心)的在职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征集时间
(一)本次集中征集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2024年1月31日。之后常年征集,但每年原则上只组织1-2次资格复审和入库考试。
三、申报和准入程序
(一)系统填报。在IE浏览器下登录**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专家库页面(网址为: https://www.****.cn/zjfw),在线注册填报,打印《**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报表》,送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与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非人社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需提供颁证机构授权文书)、职业资格证和本人签名的《**省评标专家事前信用承诺书》等材料一并扫描上传系统。
(二)资格审查。所在地区为**市**的申报材料由****进行初审,所在地区为**市下辖县市的申报材料由各县****进行初审,各县****须严格按照本通知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申报材料由****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召开评审会议进行复审。
(三)培训和考试。组织复审通过的申请人开展入库培训和考试(培训、考试通知以短信方式发送),培训情况及考试成绩记入专家电子档案。
(四)入库。考试合格人员由******统一入库并纳入“省综合专家库子系统”管理。
四、相关注意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管理局和有关单位广泛宣传、发动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进行申报。各县(市、区)****管理局应联合各县(市、****中心将本征****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转发。
(二)为简化流程,便捷服务,此次专家征集无需现场提交纸质资料,但申请人线上提交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明材料不能网上验证的,审核部门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核验。
(三)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四)库别为区域库。
(五)申请人首次申报最多只能填报2个二级专业类别、6个三级专业类别,原则上不得跨行业申报评标专业。
(六)申请人按地域勾选一个所在地区。
(七)在未正式入库前,系统中申报表都显示为待验证,请勿反复询问。若申报材料有误,系统中申报表显示为验证不通过,请仔细查看退回原因。
(八)申报人工作单位不在系统单位列表的将营业执照发至邮箱:****@qq.com,联系电话:0717-****927。
(九)初审单位咨询电话:
1.****** 0717-****927;
2.****** 0717-****705;
3.****** 0717-****186;
4.****** 0717-****787;
5.**县****管理局 0717-****150;
6.**县****管理局 0717-****018;
7.**县****管理局 0717-****606;
8.长阳县****管理局 0717-****296;
9.五峰县****管理局 0717-****262。
附件:评标专家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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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