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发布机构: ****分局 |
生成日期: 2023-11-2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彩印包装生产线项目、**省****工业园饮用天然矿泉水矿产**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至 2023年12月1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575 传真:0917-****575
通讯地址:**市****酒厂****分局开发股
邮编:721300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
1 | ****彩印包装生产线项目 | **省****工业园区 | **** | 项目投资30000万元,该项目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库房、产品库房、办公楼、研发楼,购置卫星式柔印机、单瓦机、自动覆膜机、全自动裱纸机(卡瓦两用)、蒸汽锅炉等各种纸箱生产设备。同时配套相应的污染环保治理设施。建成后形成年产纸箱1.8亿平方米,商标130万大张的生产规模。 | 废气: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扬尘、粉尘将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其中粉尘的危害较为严重。为了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应严格执行《**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的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粘胶及印刷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擦拭印刷机墨辊产生的工业酒精废气、制胶废气、锅炉燃烧废气、食堂油烟;印刷工序所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负压收集,经减风增浓+RTO(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表1中印刷行业排放浓度限值;RTO焚烧炉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与有机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类标准限值;该项目采用燃气蒸汽锅炉,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通过低氮燃烧器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中的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制胶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喷淋洒水、输送口密闭等措施有效控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排放限值要求;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锅炉软水制备废水及排污废水,过胶机清洗废水及印刷机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公司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置;锅炉软水制备废水及排污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公司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置;印刷机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公司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置,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过胶机清洗废水收集后回用于制胶,不外排;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全封闭厂房隔声、设备连接处加垫减振、设备保养维护,风机安装隔声罩等措施降噪,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固废:对废水性油墨桶、含油抹布、手套、片碱包装袋、废干燥剂、废助剂、废机油、污泥分类隔离暂存在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运输和处置;对废边角料、玉米淀粉包装袋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置;酒精包装桶及废离子树脂由厂家回收后,循环使用;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2 | **省****工业园饮用天然矿泉水矿产**开发利用项目 | **省****工业园区西虢大道5号 | ****公司 | 项目投资48万元,项目以地下水开采项目,公司拟利用院内2#矿泉井,井深350m,采用潜水泵取水,水泵下入井内110m,汲取后经不锈钢管道输送至已建成的瓶装矿泉水生产线,经水处理、粗滤、精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等工序,生产出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商品。 | 该项目不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项目优先通过定期维护,避免非正常噪声,经建筑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水源卫生防护:Ⅰ级保护区(安全保护区)范围:以2#****中心,半径30m范围以内,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污染人员居住或逗留,禁止建设与矿泉水生产无关的建筑,禁止任何影**源地保护的活动,消除一切可以导致天然矿泉水源污染的因素,禁止从事农林牧业活动,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道等通过本区;Ⅱ级保护区(内保护区)范围:Ⅰ级保护区边界外延50m范围以内,在此防护范围内不得设置可导致天然矿泉水水源水质、水量、水温改变的工程,禁止进行可能引起矿泉水含水层污染的人类生活及经济工程活动,做好潜水止水措施,禁止承压水和潜水混合开采;Ⅲ级保护区(外保护区)范围根据水源的地质环境,外边界为2#矿泉井东、西各500m及向南400m至G30高速,向北1000m至西宝中线以内地区,在此区内只允许进行对矿泉水水源地地质环境没有危害的经济工程活动,禁止区内建设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堆放场站。 |
****环境局**分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