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提标改造(三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镇宁自****处理场提标改造(三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7
镇宁自****处理场提标改造(三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基本信息
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
第 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第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第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镇宁自****处理场提标改造(三期) | ||
**** | 项目业主电话139****8388 | |
**** | 招标人电话139****8388 | |
**** |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53****7915 | |
2023-11-27 14:30:00 | 开标地点****(镇**春风十里15栋3单元21-1) | |
人民币 0 元 | 公示期2023-11-27至2023-11-30 | |
总价 | 是否分项报价否 | |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1 | ****0402MA6E7WKK71 | **** | 752728.06 元 | 752728.06 元 | 83.66 | 30 天 |
2 | ****0490MA6HUDQ75F | 贵****公司 | 752208.88 元 | 752208.88 元 | 80.37 | 30 天 |
3 | 915********651484J | **省**市****公司 | 754030.1 元 | 754030.1 元 | 79.04 | 30 天 |
项目负责人 | 廖治文 | 二级注册建造师(贵252********00684) |
项目负责人 | 冉艳林 | 二级注册建造师(贵252********01932) |
项目负责人 | 程洪波 | 二级注册建造师(贵252********04446)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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