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5、**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https://jydj.****.net)”录入相关信息。(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6、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3)省外进粤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https://jydj.****.net)”录入相关信息。(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7、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提供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 8、专职安全员要求:拟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注:拟派驻本项目机构人员须一人一岗,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单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