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驻沈某部的库房物资器材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提供意见建议的供应商不影响参与后续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库房物资器材采购
二、需求概况:包括资料柜56个、货架90组、桌椅8套、储物柜80个、折叠门16扇。
三、初步技术参数:
(一)资料柜
高1850*宽900*厚420,钢制。
(二)访客机
高2500*长2000*宽600,钢制。
(三)桌椅
桌**1400*高750*宽400,木质桌椅。
(四)储物柜
长1130*高800*厚600,钢制。
(五)折叠门
高3600*宽3600,PVC材料定制。
四、预算金额:约26.48万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3年12月
六、采购方式建议:竞争性谈判
七、供应商特殊资格条件设定: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项目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意见建议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优先通过军队采购网采购意向公开页面“采购意向反馈”端口提报,军队采购网端口提报出现问题时,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部反馈(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超出公示期递交,我部将不再接受。
(二)材料递交方式及格式: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采购意向反馈”端口反馈格式以端口要求为准。
电子邮件反馈时格式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邮件附件:将相关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以下序号1至2的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文件名称应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1.营业执照(未多证合一的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意向)。
(三)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四)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五)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助理
固定电话:024****6636
手机:176****1616
电子邮箱:****890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