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人民政府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11-23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07
传真:0994-****605
通讯地址:****市**东街农水大厦
邮编:83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中水回用及废水零排放**化利用建设项目 | 经开区
| **** | ****研究院****公司 | **包括循环水排污水、回用水浓水、生化处理污水的220m3/h中水回用装置一座, 66m3/h浓水回收装置一座,配套建设盐酸储罐、烧碱储罐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依托厂区现有设施。项目总投资55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0.72%。 | (一)施工现场采取喷淋或洒水降措施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处理站处理,出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盐酸储罐产生的大小呼吸废气和装卸废气经酸雾吸收器(处理效率95%)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氯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限值0.2mg/m3)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再生废液、正反洗排水及脱附废液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装置,浓盐水经处理后排放至现有蒸发塘,不外排。做好分区防渗,地下管道、地下容器(储罐)、(半)地下污水池、储罐的环墙式罐基础等设置防渗层,盐酸缓冲罐,氢氧化钠缓冲罐区设置围堰。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较先进和低噪声的机电设备,从噪声源头上进行控制,泵、皮带所在的车间墙壁采用双层复合板或砖墙等隔声性能好的建筑材料,减少车间内的噪声反射情况,机电设备底部加设减振垫,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旧特种树脂及废盐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鉴定,根据鉴**果进行合理;脱水污泥污泥压滤机压缩为泥饼送至锅炉掺烧;废旧RO膜由厂家回收;废包装外售废品回收单位;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治环境风险和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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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