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发文日期: | 2023-08-05 16:11 |
****政府 | 成文日期:|
废止时间: | |
关于**市城市防洪圈堤达标建设工程建设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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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市城市防洪圈堤达标建设工程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部令第68号)、《自然**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等规定,经审查,现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依据〕**市城市防洪圈堤达标建设工程项目符合《****水利厅关于加快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代码为:“2305-340400-04-01-879416”。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项目建设性质〕该项目为**水利工程。
〔项目建设意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堤防长3.58km、加固堤防长2.42km,堤坡护砌长3.77km,建设防浪林带长2.42km;****排涝站、**桥,拆除石头埠站老穿堤涵管、改建接长现穿堤管道并复堤,拆除、封堵六号码头旱闸等3座穿堤涵闸并复堤;重建、维修曹咀孜涵、姚湾后涵等9座涵闸启闭机房,更换曹咀孜涵启闭机,更换截洪沟涵、龙王沟涵闸门及启闭机,更换金郢孜涵、石头埠涵等6座涵闸闸门;**与重建堤顶防汛道路、上下堤路和防汛通道总长13.93km等。项目总投资约为1亿元。
〔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涉及**市**区安成镇石头埠村;**区**镇杨家地村、钱湖村、蔡岗村,山王镇李咀村、毕岗村,****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区望峰岗镇陶圩村。
二、项目申请用地情况
〔项目用地现状分类〕
项目申请用地范围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
**市城市防洪圈堤达标建设工程用地经与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套合,项目申请用地范围内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36.2141公顷,其中农用地17.0404公顷(耕地8.0810公顷,其中水田0公顷),建设用地14.3661公顷,未利用地4.8076公顷。与该项目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不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区范围内存在未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情况。依据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申请用地现状为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中,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耕地的0.3987公顷,按照耕地地类报批。
(二)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存在无合法来源建设用地。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建设用地0.4815公顷因无合法来源,按相关建设用地按照违法用地发生前一年的国土(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0.3575公顷(耕地0.6099公顷,其中水田0公顷),未利用地0.0666公顷。具体情况是:1.**区段建设用地总面积10.1615公顷,其中地类发生变化的面积为0.1272公顷,0.0994公顷地类变化发生在2019年,按2018年的国土(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0.0394公顷(耕地0.0196公顷,含水田0公顷)、未利用地0.0600公顷;0.0278公顷地类在2019-2011年未变化,变化发生在2010年,按2009年的国土(土地)利用现状地类申报,涉及农用地0.0212顷(其中耕地0.0208公顷,含水田0公顷)、未利用地0.0066公顷;2.**区段建设用地总面积3.1861公顷,其中地类发生变化的面积为0.2404公顷:①地块三内建设用地面积0.1006公顷违法行为发生在2021年,按2020年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0.1006公顷(耕地0.0024公顷,含水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0.0114公顷违法行为发生在2019年,按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0.0114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含水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②地块二内建设用地面积0.1284公顷违法行为发生在2019年,按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0.1284公顷(其中耕地0.1284公顷,含水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3.**区段建设用地总面积1.0185公顷,其中地类发生变化的面积为0.1139公顷,0.0244公顷违法行为发生在2020年,按2019年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0.0244公顷(耕地0.0244公顷,含水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0.0895公顷违法行为发生在2019年,按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0.0321公顷(其中耕地0.0149公顷,含水田0公顷)、未利用地0.0574公顷。
(三)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存在已依法批准建设用地,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建设用地0.3280公顷,已经依法批准为建设用地,具体批准文件是:1.涉及证号矿用(2004)0447的建设用地0.0785公顷;2. 矿用(2004)0124的建设用地0.1848公顷;3.矿用(2004)0159的建设用地0.0647公顷。
(四)项目申请用地范围内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的13.5566公顷建设用地(城镇住宅用地1.0269公顷、****基地0.6768公顷、公路用地0.0013公顷、水工建筑用地11.8516公顷)在《土地管理法》(1986年)实施之前均为建设用地,在2009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中地类为村庄、**码头和水工建筑用地,共计13.5566公顷。
(五)其他。除上述情况外,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0192公顷,按相关建设用地发生前一年的国土(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0.0192公顷(耕地0.0007公顷,含水田0公顷)。具体情况是: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0.0192公顷,违法行为发生在2019年,按2018年的国土(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0.0192公顷(耕地0.0007公顷,含水田0公顷)。
〔项目实际申请用地情况〕该批次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为:总面积36.2141公顷,其中农用地17.3979公顷(耕地8.6909公顷,含水田0公顷),建设用地13.8846公顷,未利用地4.9316公顷。
〔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情形〕依据《**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已编制选址论证报告且通过专家评审论证。
**市城市防洪圈堤达标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已纳入安****委员会办公室正组织开展联合审查的《**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项目用地无颠覆性意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自然保护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政府确保项目布局和规模统筹纳入规划期至2035年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项目需要踏勘论证情形〕该项目占用耕地8.6909公顷(其中水田0公顷),根据相关规定,无需开展踏勘论证。
〔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情况〕该项目占用耕地8.6909公顷(其中水田0公顷),****储备库指标充足,可在本区域内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我局承诺在农用地转用报批时落实占补平衡。
三、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论证情况
该项目经套核“三区三线”成果,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四、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符合准入情况〕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目录和《限制用地目录》、《禁止用地目录》等规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情况。
〔建设内容〕项目无土地使用标准;项目建设内容为**堤防长3.58km、加固堤防长2.42km,堤坡护砌长3.77km,建设防浪林带长2.42km;****排涝站、**桥,拆除石头埠站老穿堤涵管、改建接长现穿堤管道并复堤,拆除、封堵六号码头旱闸等3座穿堤涵闸并复堤;重建、维修曹咀孜涵、姚湾后涵等9座涵闸启闭机房,更换曹咀孜涵启闭机,更换截洪沟涵、龙王沟涵闸门及启闭机,更换金郢孜涵、石头埠涵等6座涵闸闸门;**与重建堤顶防汛道路、上下堤路和防汛通道总长13.93km等。
〔无建设用地指标的〕**市城市防洪圈堤达标建设工程项目属于河道治理工程,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在《**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目录内,根据《****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14号)“为了提高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效率,水库和水电工程项目淹没区用地、矿山企业开采区用地、通信和输电线路塔基用地、河道治理工程用地和引排灌工程用地,不列入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范围。”
我局审核认为:项目规模、功能分区等体现了项目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特征;已合理利用地上空间;采取了先进的项目工艺流程、施工工艺和技术;对存在远期预留用地的项目,可以分期报批,避免低效、闲置;已采取措施少占耕地;未降低建设成本而粗放用地;未设置不必要的功能分区;不存在“搭车用地”、多报少用。
〔审核结论〕我局审核认为,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包括同类设施的设置数量)合理。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已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五、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
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将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我局将督促建设单位****,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六、相关部门意见征求情况
该项目已取得**市生态环境、文物、林业、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原则同意规划选址的书面审查意见。
七、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该项目不属于重新预审项目。
该项目用地在市级审查中未核减用地。
该项目不存在信访、行政复议诉讼。该项目已动工建设,违法用地正在调查处理。
已按要求编制节约集约专章,详见《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项目结合行业设计规范已合理利用土地和减少占用耕地。
八、小结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