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11-2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进场编号:牟公资采2023-1115-207
2、采购项目名称:******县鹭鸣湖水系市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1月2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详见磋商文件 | **** | **县五津镇西顺河街56-59号1-2层 | ****7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县鹭鸣湖水系市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补充文件的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 | 谈俊杰 | 川251********10280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朱燕、李慧玲、张兰(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19047.00元
六、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等资料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本项目监督部门:****水利局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县新**万胜路515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3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中州大道1188****广场2号楼8层22号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182****8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182****8026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