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经费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第八章磋商程序(六)评审标准 中 团队成员履约能力
更正为如下内容:
团队人员履约能力 | 38分 | 根据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成员情况进行评审: 1、项目负责人(13分) (1)具备审计学或会计学或经济学或管理学等相关经济管理类专业正高级(教授)职称,或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得5分,同时担任过预算绩效等专家加3分,本项最多得8分。 (2)在衔接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或绩效评价项目中承担项目负责人的,得3分;同时履约经验被甲方服务评价为满意或优秀的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 注:①提供人员有效职称或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提供专家证明相关文件并加盖公章。 ③提供甲方盖章的用户满意度评价、人员相关项目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不提供不得分。 2.团队人员(25分) (1)拟委派的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备审计学或会计学或经济学或管理学等相关经济管理类专业副高级(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高级会计师或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每有1个得2.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拟委派的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备审计学或会计学或经济学或管理学等相关经济管理类专业中級职称(讲师)或中級会计师的每有1个得1分,该项合计最高得5分; (3)拟委派的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衔接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相关绩效管理或绩效评价等项目工作经验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10分。 注: ①提供人员有效职称或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否则不得分; ②项目负责人与团队人员不重复计分; ③以上人员以提供的最高职称或资格计分; ④提供甲方盖章的人员相关项目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 共同评审因素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9日
监督单位:****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4 ****556
名称:****
地址:凉山州冕**交通东路35号
联系方式:0834-****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冕**东南****残联西侧)
联系方式:0834-****2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凌老师
电话:0834-****288
****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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