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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方于2023年11月21日所递交的******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动力能源管控系统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委员会评定,被确定为中标人。
暂定不含税中标总价:陆佰玖拾柒万叁仟元整(小写:****000.00元)增值税税率:13%,暂定含税中标总价:柒佰捌拾柒万玖仟肆佰玖拾元整(小写)****490.00元,各分项不含税中标单价详见投标文件,具体总价以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供货范围:动力能源管控系统一整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动力能源信息****工厂厂级生产制造信息管理系统 MES 的通讯接口预留);
2)动力能源集中监控系统;
3)动力能源骨干光纤网络系统;
4)动力能源计量与采集系统;
5)动力站空压、真空自控子系统;
6)辅房暖通自控子系统(包含联合工房生产辅房(一区∽三区)、联合工房四区、生产管理及后勤服务用房区域空调)
7)与第三方实施的独立自控子系统的集中监控和数据集成(包含工艺空调自控系统、动力制冷站、锅炉自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变配电系统、给水系统、换热站自控系统、污水处理子系统等自带控制的子系统)。
本次招标包括且不限于以上动力能源管控系统的专业优化、制造、包装、供货、运输(含二次运输)、保险、装卸、集成及技术指导、调试、检验、系统试运行、培训、验收合格及质保、售后维保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招标内容和要求);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内具备发货条件。接招标人书面发货通知之日起:20日历天内到货;接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集成、调试。验收时间:试运行正常30日历天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内与我方签订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 详见其他媒介
签发日期: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