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琴溪镇街道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开发区财富东路36号 | |
项目名称 | **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示范保护项目—琴溪镇马头村基础设施提升及老粮站改造项目EPC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29日10时00分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琴溪镇新元村洗马桥安置房9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市**区**南街1208号(711)(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520.00元 | |
工期:3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陈桂萍;设计项目负责人:李戈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规划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234****02161;****002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镇幕**路68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唐延南路8****中心一期B座2层205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700.00元 | |
工期:3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杨丽;设计项目负责人:郭玉峰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设计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234****07974;****19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中****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开发区箬帽路35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市****社区银桥街26号B栋201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920.00元 | |
工期:3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陈天玉;设计项目负责人:邱玫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学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234****12003;362********29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1、汉口历史风貌区**区**片区改造二期工程-道路整治提升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第1标段(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3月,合同金额:约13835万元);2、****两湾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修复(一期)(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2月,合同金额:约2800万元);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4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喻先生,联系电话:139****925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59****959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一览表:评审一览表.pdf |
附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示范保护项目—琴溪镇马头村基础设施提升及老粮站改造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