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夏庄街道“四类”生活困难人员民房修建工程的建筑工程设计的招标公告
关于****夏庄街道“四类”生活困难人员民房修建工程的建筑工程设计的招标公告
项目方信息 | |||
项目方名称 | **** | 项目方联系电话 | 139****0495 |
联系人 | 于源江 | 联系电话 | 183****7172 |
项目方地址 | **市**区王沙路166号 | ||
中介服务信息 | |||
项目名称 | 夏庄街道“四类”生活困难人员民房修建工程 |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建筑工程设计 | 项目预算价格 | 7500元 |
开始竞价时间 | 2023/11/29 13:30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3/12/01 13:30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根据营业范围可依法开展建筑工程设计业务,具有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项目团队成员至少一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工程师,均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及注册证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报名申请。最近三年有完成的同类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公司****办事处的报名申请。 3、拟中标单位需在本次服务合同签订前向项目方提供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相关专业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将视为违约,项目方有权单方面申请废标,并将相关情况****超市管理部门备案。 | 时间要求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完成 |
服务内容 | 1、服务范围及内容:针对辖区内四类生活困难人员漏房修补工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完成建筑结构设计、绘制建筑施工图纸等相关工作。 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出的工作要求须在30分钟内做出响应,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随叫随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签订合同后7天内完成建筑设计相关工作。 3、投标人对报告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客观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所提交的工作成果必须达到招标人的要求,文字清晰整齐,询价底稿必须条理清楚、客观真实,有较强的可复查性;向委托人提供的成果文件必须经设计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等行为,将视为违约,投标人有权根据工期延误时间扣减合同额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对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4、中标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本合同服务内容及借用资质承揽合同,一经发现,将视为违约,项目方有权单方面申请废标,并将相关情况****超市管理部门备案。 5、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格内,不再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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