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予审批**市**区石滩镇金众江悦府南侧道路加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沙庄片区的基础设施和交通条件,方便居民出行,促进经济发展,同意**市**区石滩镇金众江悦府南侧道路加宽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石滩镇沙庄片区,整治道路全长419m,道路加宽至18.5-26.5m,设4车道(保留2车道,拓宽2车道,总车道宽14m),两侧各设1.5m宽土路肩,作为绿化防护带,中间保留2-10m宽绿化带。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8.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66万元、预备费21.39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石滩镇自筹资**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改革局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市**区石滩镇金众江悦府南侧道路加宽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 第16号)的规定,项目建筑工程单项合同投资估算价低于4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服务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不纳入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2023年11月28日 |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政府****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市**区**街园圃路29****办公室,电话:020-****6323),也可向****委员会(地址:**市**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政府****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关于**市**区石滩镇金众江悦府南侧道路加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