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县城乡供水提升改造项目相关资产公开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3819)
项目名称 | **县城乡供水提升改造项目相关资产公开转让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1-30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13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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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6050.96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9-22 | |||||||
评估机构 | ******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6050.96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政府 |
特别 | 公告中标的资产照片和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1、本次转让标的为**县城乡供水提升改造项目相关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租赁等他项权利,不存在法律纠纷及拖欠工程款等他项负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范围内的资产相应数量及规格型号、材质等信息均由转让方提供。标的资产中的土地、房屋可能存在国有划拨用地及未办理相关产权证,最终土地、房屋的面积应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权属文件为准。 2、****(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物以现场实际勘验为准,公告中标的照片、清单仅供参考,不做为成交后交付依据,请意向受让方务必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并进行取证,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并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及转让方对标的资产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须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中心提出受让申****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和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勘验,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全部现状标的,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4、本次交易设定现场勘验环节,现场勘验时需要向转让方提交:(1)法人机构名义进行勘验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都加盖公章),非法人本人现场勘验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都加盖公章);(2)自然人名义进行勘验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都签字按手印);挂牌公告期工作时间,意向受让方均可联系公告勘验联系人进行预约现场勘验,待意向受让方现场勘验取证完毕,且标的资产现状符合意向受让方受让意向,转受让双方对《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进行报名时需上传)签章确认。一名勘验人只能代表一家意向受让方,一人代表超过两家意向受让方勘验则视为恶意串通,并取消相关意向受让方本项目参与资格。 5、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标的勘验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91****8819。 6、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产业规划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资产。 7、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特别提示:意向方受让方须在报名结束日17:0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向****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自行结算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中心提出受让申****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通过交易程序确定最终受让方后,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现场勘验确认表》、《受让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中心。 3、转受让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交易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自行结算。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交接完成确认通知后,成交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应付交易服务费,****中心直接扣除,并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最终受让方。 4、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后出具《交易凭证》。 5、转让方依据交易合同约定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相关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权属变更所涉及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如无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涉及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负责配合提供变更权属相关资料,协助受让方共同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6、转让标的交付前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由转让方承担,其他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涉及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交付前的资产保管责任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之日起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转让相关其它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0、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勘验地点:**自治区**市**县 勘验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138****0875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11-30 00:00:00 至 2023-12-13 17:00:00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缴纳:金额****000.00元,截止时间2023-12-1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中心的; (6****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7)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处置方法: (1)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交接完成确认通知后,成交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应付交易服务费,****中心直接扣除,并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最终受让方。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11-30 00:00:00-2023-12-14 17: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交易业务收费办法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臧先生 |
咨询电话 | 157****8505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自治区**市**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 | |
技术支持 | 李经理 130****9186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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