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灌河堤防汛道路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标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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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灌河堤防汛道路工程设****水务局《关于**县灌河堤防汛道路工程取消2900m防汛道路及增做530米灌河模袋混凝土护坡的批复》(**发〔2023〕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70%及地方配套3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现状灌河堤桩号43+110~43+640段位于**县双港镇镇区内,****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和双港镇镇区一千多户居民汛期安全重要任务。该段灌河**经多年河水冲刷,已逼近灌河堤堤脚,此处也是每年汛期**灌河堤防汛重点防守地段。之前该段部分**做了块石防护,经多年河水冲刷,块石坍塌比较严重,已经严重影响到灌河堤的堤身安全。另外为了满足灌河堤汛期防汛要求,需在以刚闸上安装1套水文观测设备。工程段灌河堤防级别为3级,挡潮标准为50年一遇。批复总投资人民币302.82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桩号43+110~43+640段灌河岸坡进行防护及在以刚闸安装水文观测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对应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73.14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50日历天,2023年12月23日前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2月1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施工单项合同价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经历,且工程质量为合格等级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以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拟任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附2023年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6)技术负责人要求: /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信用等级要求: / (10)施工设备要求: / (11)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0日10时3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条)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7.评标标准和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T:最高投标限价。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M:剔除无效标(否决投标)后,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数平均值。 初步评审后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则其报价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有效标n≥15时,剔除3个最高报价和3个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有效标15>n≥10时,剔除2个最高报价和2个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有效标10>n>5时,剔除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有效标n≤5时,为所有报价的算数平均值。 注: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73万元 7.4分值构成: A:施工组织设计:27分 B:项目管理机构:5分 C:投标报价:65分 D:其他部分:3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省“不见面”交易大厅(**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作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水利网、**省公共**交易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地 址:**县双园路441号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人:孙国华 电话及传真:0515-****1266、0515-****864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云**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沙雷、傅博 电话:025-****5963 邮箱:****@jocite.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