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园区植物大棚、****基地、****基地(田家镇S426、万火路、内高路-斑**、正觉村-**村等道路沿线)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3,300.00元
最高限价:163,300.00元
采购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园区植物大棚、****基地、****基地(田家镇S426、万火路、内高路-斑**、正觉村-**村等道路沿线)建设项目
建设业主:****
建设地点:**市**区田家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农业园区植物大棚、****基地、****基地(田家镇 S426、万火路、内高路-斑**、正觉村-**村等道路沿线)建设项目,共涉及五个子项,分别为:
(一)田家镇 S426 ****基地建设项目,在田家镇 S426 ****基地 510亩,建设生产便道 5012.9米,土地整理 47493 平方米,道路工程989米,并完善农田水利设施设备等。
(二)田家镇万火路****基地建设项目,在田家镇万火路****基地 500 亩,建设生产便道 3037 米,土地整理 92751 平方米,道路工程 3200米,并完善农田水利设施设备等。
(三)田家镇内高路-斑**道路****基地建设项目,在田家镇内高路至斑**道路****基地 520亩,建设生产便道 897 米,土地整理 306501 平方米,道路工程 1300 米,并完善农田水利设施设备等。
(四)田家镇正觉村-**村道路****基地建设项目,在田家镇正觉村、正子村、火花村,**村等村道路****基地 520 亩,建设生产便道3332米。土地整理 54467.0平方米,道路工程 710 米,农事中心建筑面积 1974.3 平方米,冻库外总坪工程 4367.6平方米,并完善农田水利设施设备等。
****农业园区植物大棚、****基地建设项目,****小学****中心,****小学****中心,****办公室,****办公室,改造总面积 6823 平方米。**天堂村、火花村、五庙村、****社区、**村、****办公室****中心等场所总建筑面积 2535.26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2880万元。
建设工期:18个月。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全过程造价控制技术要求:
(1)检查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复、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完整,并提出审查意见;
(2)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签订的各类合同(含补充合同、协议)进行审核,协助委托人进行合同谈判,并审核合同主要条款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与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评审结果一致;
(3)参与图纸会审、设计单位技术交底和工程变更论证会。协助建设单位严格****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算调整和工程变更管理的规定程序及合同约定条款办理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等。
(4)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核,主要针对专项施工组织方案的新增项目,对涉及工程造价变化部分提出审核建议意见;
(5)派人常驻现场进行必要的监管、提供咨询服务,参与工程洽谈、造价测算、现场计量;
(6)参与工程中的认质认价、设备材料询价工作,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采购的暂定价材料、设备,以及漏项、设计变更等新增项目材料、设备价格的审核,审核所釆购的材料及设备的价格是否符合市场行情,采购过程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合规、齐全,参与主要材料及设备在进场使用和安装前的验收,并提出审核意见;
(7)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洽商签证费用、索赔费用、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等各类事项进行审核,审核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费用计取及支付是否合理,并提出审核意见;
(8)参加工地例会并做好记录。做好工程造价过程控制管理日志,以及影响工程造价的详细尺寸、工程量等,备好影像资料及现场处理情况;
(9)协助处理工程索赔事件。对工程索赔事件认真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10)定期提供已完工程月进度报表的审核建议意见;
(11)负责对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造价过控审核意见,出具结算评审报告;
(12)配合审核(审计)单位进行竣工决(结)算审核(审计);
(13)按委托人要求办理非工程类(如勘察、设计、监理等)进度款的审核及结算;
(14)在全过程咨询服务过程中,建立往来文件收发登记制度和资料归档制度,形成详细的过程记录及过控底稿,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完成后,对项目的各项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全面总结,出具项目管理建议书;
(15)本次全过程咨询服务包含但不仅局限于上述内容,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情况新增咨询服务内容(按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执行)。
(16)过控档案的整理、归档、移交;
2、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要求:
(1)参与全过程咨询服务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 (GB/T51095-20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CECA/GC7-2012)、《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标准》(DBJ51/T048-2021)和《**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 2017〕11 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2)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审计纪律规定,不得将过控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 单位或个人;
(3)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服从管理,接受对其成果文件的复核和监督;
(4)在提供参与过控服务的过程中,签署或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成果文件的,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建设部令第 16 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5)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向外泄露过控成果及相关信息,不利用过控获取的信息牟取利益或用于其他与过控无关的任何事项;
(6)在参与全过程咨询服务过程中,应随项目推进及时了解项目情况,发表参审意见。应采购人要求按时出具过控阶段性报告(月报、年度报告和建议函等)、过控报告或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成果文件;
(7)在提供过控服务过程中,应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或重要情况。
(8)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配置与过控事项相适应专业技术人员。
(9)建立满足咨询合同要求的过程控制服务台帐。
3、服务成果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市场调研及询价意见书》;
(2)《造价风险分析报告》;
(3)《工程计量与支付审核报告》(预付款、进度款);
(4)《变更测算或签证、索赔审核报告》;
(5)《项目造价动态分析报告》(每月);
(6)《暂估价谈判文件及经济合同审核意见》;
(7)《过程控制服务总结报告书》包括以下附件;
(8)《结算清单及报告书》
①全过程咨询实施方案。
②造价相关的会议纪要。
③出具造价相关的工作报告。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同建设工期。
2.付款方式:工程完成进度30%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工程完成进度50%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余款待工程综合验收后,未造成重大变更或无质量安全事故,过控单位履职尽责到位的支付剩余费用。
注:因过控单位履职不尽责原因造成投资额超施工合同总额10%的,扣减过控费用总额的10%;超施工合同总额20%的,扣减过控费用总额的30%;超施工合同总额30%的,项目单位若未支付过控费,则不予支付费用,若已支付过控费,则追回已支付费用,并追究相应经济损失,由建设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政府投资项目过控单位失信名单。
4、人员要求:成交供应商须驻1名及以上造价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全过程监督。
5、验收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进行验收。
注:以上带“★”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负偏离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要求:无。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本项目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1、磋商文件自2023年12月1日09:00至2023年12月5日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由****发售。
2、邮箱报名方式: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126.com,上传后请致电0832-****000再按照提示缴费,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现场报名方式: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2023年12月8日9:30(**时间)
地点:******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五、开启2023年12月8日9:30(**时间)
地点:******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六、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在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之前,应在**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http://njgqygcg.com/)--供应商模块完成注册,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新观街135号
联系人:付老师
电 话:0832-****856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8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