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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浦坝港镇梅岙村梅岙塘承包项目 招 标 公 告
**县浦坝港镇梅岙村梅岙塘承包项目
招 标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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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集体研究并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将位于**县浦坝港镇梅岙村内的梅岙塘及粮田向社会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出租,凡具有承包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位置:**县浦坝港镇梅岙村内
2.招租标的性质:权属属于****所有。
3.招租范围:**县浦坝港镇梅岙村梅岙塘及粮田,面积约611亩(本次招标面积不再丈量),按一个标的进行发包。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勘查;投标人勘查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招租方式和办法
1.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2.标底价:本次招标标底价为1210元/亩/年。
3.承租期:承租期为3年,自公历2024年2月27日-公历2027年2月22日止。(未满三年按三年计算)
4.承租款支付方式:租金按照三期进行付款,第一期于合同签订前支在合同签订前支付第一年承包款,第二期于2025年1月8日前支付第二年承包款,第三期于2026年1月26日前支付第三年承包款,逾期则视为违约。
5.评标、定标办法:①、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投****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弃标的,则所交投标保证金没收,转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第二中标候选人弃标的,需重新招标。②、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要求:具有承包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四、报名、领取标书、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及领取标书时间:2023年12 月7日上午9:00时至9:30时止。
2)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在报名时以现金方式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5万元转为部分承租款,5万元转为违约金(在承包期结束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当场退还(不计息)。
4)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7日上午9:45时。
5)报名、投标保证金提交、领取标书、投标地点:**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开标大厅
五、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拾元,不留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元、角、分则舍去取整拾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六、承租注意事项
1、承包者在本承包期内只可种植,不能开发其它用途。
2、承包者在承包期内要保护农田的水路和一切灌溉设施,如有损坏一切修理费用由承包者承担。如造成无法修理的由承包者按价赔偿。
3、承包者在承包期内未履行相应义务或者未按时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且没收违约金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承包者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土地,甲方退回承包者在当年被征用土地的当年的承包款,土地征用款归甲方所有。种植青苗补偿归承包者所有。余下没有被征用的土地按原合同履行。
5、承包者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粮农补贴,补贴款归承包者所有。其它的归甲方所有。
6、承包者在承包期结束前必须清理其在土地上的一切农作物和生产设施。如超过承包期未清理农作物和生产设施的一切东西归甲方所有。
7、承包者在承包期内如和村民发生土地使用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8、甲方如在承包期内单方面违约终止合同的,应加倍退回违约金并赔偿承包者的种植损失。
9、梅岙塘鱼塘与粮田一起承包,鱼塘承包款为每年15000元整,承包期为3年,付款方式与起止时间均和以上粮田承包方式等同。
10、承包者在承包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者自行负责。
七、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于公历2023年12月11日下午15点钟前付清第一期承包款(投标保证金抵作相同金额的承包款),并与招标人签订《**县浦坝港镇梅岙村梅岙塘承包项目》,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第一期承包款并不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没收,该土地转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承包款并不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该土地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翟法机
联系电话:138****3120
招标代理:****
联 系 人:金磊
联系电话: 189****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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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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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