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中心改扩建项目设计 【信息时间: 2023/11/30 】 |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中心改扩建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3]1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吉****中心改扩建项目设计。 2.2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79800平方米,改扩建面积9573.6平方米,其中改造面积8275.25平方米,扩建面积1298.35平方米。 2.3建设地点:**省**县万昌镇韩家村。 2.4资金来源: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解决。 2.5招标范围:全过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交底、针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及实施期间的配合、后续服务等。 2.6 服务期限:中标之日起3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信息均须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证件复印件有效期为准。 3.3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次招标工程同类或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本次招****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根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级结果的通告》(第625号)文件,对2022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执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建设厅关于调整《**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文件中相关规定。 3.10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所有人员资格均须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11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12月1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7日16时00分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完善信息后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详见**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jlsztb/)首页。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的才可进入评标阶段。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通过**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电汇、转账形式或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提供人民币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县公共**交易网(同步推送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市公共**交易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中心) 地 址:**省**县万昌镇韩家村 联 系 人:李海军 联系电话:0432-****20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街与**路交汇处) 联 系 人:石堃 电 话:157****4043 电子邮件:ccwlzx2001@vip.****.com 网 址: www.****.cn ****管理部门:****建设局 监督电话:0432-****8155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2638 电子邮箱:****@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5615 邮箱:****@163.com 地址:****建设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东路7号) 邮编:132001 **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8155 邮箱:****@163.com 地址:**县口前镇建设路242号 邮编:1322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