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岩门镇新坪村高标准柑橘示范园二期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30日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麻阳县岩门镇新坪村高标准柑橘示范园二期工程合同书
2、采购项目名称:麻阳县岩门镇新坪村高标准柑橘示范园二期工程
3、采购合同编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路基土石方、道路硬化、混凝土管铺设、窃筑混凝挡土墙,安装波形
护栏等。
6、项目经理: 李艳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82.6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叁拾伍万零伍佰捌拾贰元陆角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
1 | **** | 麻阳县岩门镇新坪村高标准柑橘示范园二期工程 | 否 | 见附件 | 见附件 | / | / | / | ****582.6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起始日期:2023年11月3日,完成日期:2023年12月2日:总日历天数:30
天。
地点:麻阳县岩门镇新坪村高标准柑橘示范园
方式:见合同附件
四、 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进行付款,工程完成70%时预付合同总金额的80%,即****466.08元,工程
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270116.52元。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1月10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 | 乙 方:****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张志勇 |
电 话:/ | 电 话:/ |
委托代理人:滕伟 | 委托代理人:滕华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省**市**县岩门镇1号 | 地 址:**省**市******服务中心336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支行 |
帐 号:/ | 帐 号:191********0008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