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消防改造施工更正公告
(****审判法庭消防改造施工)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审判法庭消防改造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报价单位由万元改为元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30日 15时3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身负责。2、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政府采购相关通知。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投标人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需加盖公章;2).参加会议人员身份证原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文化路22号
联系方式:024-****6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远航中路25号
联系方式:024-****5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彤、金岭君
电 话:024-****5917-8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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