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522/2023-32978 | 发布日期2023-10-10 |
**** | 文 号武环**审[2023] 51号 |
政务公开 | 有 效 性有效 |
武环**审[2023]51号
关于武****公司武****公司喷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武****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武****公司武****公司喷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武****公司武****公司喷涂生产线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区奓山街玛瑙五路29****科技园内)。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租用武****公司2#车间南侧区域,安装喷漆生产线相关设备,扩建1条喷漆生产线,建成后对各类汽车零部件进行喷漆加工,生产规模80万件/年。项目建设符合**市**区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外排各类污染物能够控制在相关环保要求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涉及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报告表》提出的评价标准可行,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环保设计及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本项目建筑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故施工期已过,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车间通风。项目喷漆、烘干废气经密闭喷漆房+水帘+过滤棉+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市空气质量改善规划(2023 -2025年)》(武环委[2023]4号)规定的排放限值,通过15m高排气孔DA001排放;项目加热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后,满足《**市空气质量改善规划(2023 -2025年)》(武环委[2023]4号)规定的排放限值,通过15m高排气孔DA002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二)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排水系统并与市政管网衔接。项目磷化废水经预处理槽(絮凝沉淀)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要求,通过排污口 吗DW002排入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与排污口DW002废水通过企业污水总排口DW001****处理厂。
(三)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优质、低噪声生产设备及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使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分类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危险废物通过危废暂存间储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五)落实清洁生产要求,使用清洁能源,提高**循环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六)加强危险物质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职工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最大限度地清除事故隐患。
(七)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规范要求对项目用地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加强各类设施及管线日常巡查,避免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按《报告表》要求定期组织开展跟踪监测工作。
四、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暂按****审核的总量指标执行:COD:0.0966t/a、NH3-N:0.0064t/a、SO2:0.009t/a、NOX:0.028t/a、颗粒物:0.023t/a、VOCS:0.217t/a。
五、你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止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向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按程序开展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你单位应当登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六、在建设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规定申请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市生态****支队八大队(**)负责。
八、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你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流程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你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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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