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地块同安国投芸溪安商房(施工“评定分离”)(重新招标)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地块同**投芸溪安商房(施工“评定分离”)(重新招标)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因本工程招标图纸有变更,原2023年11月22日发布的招标图纸作废,以随本答疑同发布的招标图纸为准,****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因本工程招标图纸有变更,故原2023年11月22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作废,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内“附件管理”中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3.参考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内容有做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管理其他文件中“附件一《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四、本工程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12-13 10:15:00”,现修改为“2023-12-18 10:15:00”,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 ||
2023年11月30日 | 2023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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