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四岸”综合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市发展改革委 | 批复文号 | 广发改〔2023]522号 | ||||
建设地点 | **市**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城市建筑立面改造174200平方米,城市照明节能减碳改造58960平方米,改造透水道路25480平方米,**海绵型文化公园33000平方米,配套建设排水、绿化、照明等附属设施。;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立项批复核准所示全部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3-12-01 00:00至2023-12-05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3-12-01 00:00至2023-12-05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本公告招标估算金额为74860万元,招标代理费最终结算以各标段的中标价为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二)申请单位资格要求:(1)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市政公用工程类似分类项目业绩。(2)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本项目代理估算金额的100%。(3)项目负责人具有**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招投标代理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任职资格评审表、任****省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官网职称任职资格公示网页截图)。(4)主要专职技术人员至少4名:具有**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系统查询人员截图),以上原件查验后方可签定合同。(三)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进行支付。 | ||||||
联系人 | 廖炳凇 | 联系电话 | 181****0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