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 芳桥街道 三清三治 监测项目 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市芳桥街道;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4合同估算价:约 41.9万元;
2.5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12 月 15 日,
竣工日期:2024年 01 月 14 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公司,可提供其授权机构的相关许可证或****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自****公司所有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通信工程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广播电影电视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共1个标段,每位投标人可对该1个标段进行投标。
3.5资格审查条件:
3.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5.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5.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5.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1月 31 日至2023年12月 04 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2:00至4:0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条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市**路528号椭圆形大楼1楼代理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报名资料上需提供报名单位邮箱及联系电话。
4.3报名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8000元方可报名(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须打入以下账户
接收单位:****集团****公司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开户账号:610********0911
缴纳形式:转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当天现场出示投标保证金转账交易凭证加盖公章后方可参加投标。
4.4答疑: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 06 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集团有限公司(**市**路528号椭圆形大楼1楼代理部)。
5.2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营业执照;⑤资质证书;⑥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⑦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加盖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 **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查询为准)。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 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 , 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 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 正在办理中 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 ****开发区官网 及 ****办事处网 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11月 30 日至2023年12月 04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0-****0060 |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0-****0060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214200 |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 蔡女士 联系电话:139****5166 联系地址:**市**路528号(椭圆形大楼1楼) 邮政编码:214200 |
监管部门 | 联系地址:**市芳桥街道司法所 联系电话:0510-****0026 联系地址:**市芳桥街道 |
2023年11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