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0日 18:09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十所垃圾及粪便运费、无害化处理费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排泄物的处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时传祥所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 18:09 |
预算金额 | ¥1203.67160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辛灵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0650 | ||
采购单位 | ****时传祥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地址**区于家坟甲8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玉臣 135****8244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北苑五号院四区有色地质大厦8号楼四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辛灵:185****0650 | ||
附件: | |||
附件1 | 论证意见.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时传祥所
项目名称:十所垃圾及粪便运费、无害化处理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服务项目需求
1、处理单位应具备不低于480吨/日粪便无害化处理服务能力,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同时确保日产日清,不能有积压情况发生,否则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粪便处理不得随意转包至其他处理单位进行处理,有一定的应急处突能力,确保粪便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服务期限一年;
2、外排污水须满足**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相关标准限值;
3、废气(含厂界及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2017)相关标准限值。
二、处理规模要求
须运营单位有至少一座800吨/日(含)以上的粪便处理设施,能够****服务中心提供不低于480吨/日粪便处理服务,且须日产日清。
三、处理工艺要求
需具备 固液分离 + 絮凝脱水 + 污水生化处理 + 除臭 的处理工艺。工艺需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工艺评审意见、纳入正式考核的文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03.671604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由于东**不具备无害化处理粪便的能力,我单位需外运至有资质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具有**市城市管理委领发的无害化处理资质,且废气、污水处理均满足相关法律、标准的要求。因此,建议从****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渠路15号1号京环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01日 至 2023年12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时传祥所
地址:地址**区于家坟甲84号
联系方式:王玉臣 135****824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市东**东直门外新中街2号
联系电话:010-****080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北苑五号院四区有色地质大厦8号楼四层
联系方式:王辛灵:185****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