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现洪兴大药房)、**路与庐陵大****眼镜店)、庐陵大道(现好乐福庐陵店)共3个标的5年租赁权网络竞价项目(第五次顺延),定于2023年12月8日上午9时00分开始在**省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 第一年(元) | 第二年(元) | 第三年(元) | 第四年(元) | 第五年(元) | 合计 (元) | 保证金 (元) |
标的1(现洪兴大药房店) | 86000 | 87720 | 89474 | 91264 | 93089 | 447547 | 89500 |
标的2****眼镜店铺) | 已成交 | ||||||
标的3(现好乐福庐陵店) |
二、标的情况简介:位于**路(现洪兴大药房店),约75平方米,5年租赁总价447547元,保证金89500元;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均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2%计算,租赁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四、展示地点和时间
标的物现场。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2月7日17时。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7日17时止。
报名地点:登录**省公共**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六、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入**省公共**交易网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 交易主体登录 ,点击 免费注册 ,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 产权流入方 ,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录**省公共**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须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银行****银行、手机银行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市********中心的****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 **市********中心 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 入账成功 字样,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交易中心现场办理;****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注:只能在竞价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七、竞买须知
1、竞买前注意事项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价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物的现状、质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如有出入,不增减成交价款。
(2)承租人必须符合经营范围的要求,在承租期内原则上不得转让,如需转让必须甲方同意,且不得随意改变和损坏现有的设施设备及破坏墙体。
2、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3、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周期为12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起始价即为起拍价,竞价阶梯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
4、成交后注意事项
①成交后,按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和省委、省政府赣字〔2016〕22号文件规定向受让人收取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0.225%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每宗最少不低于450元,在此基础上按成交金额的1.2375%收取竞价交易服务费。由受让人缴纳。服务费在公告期(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内付清,汇入如下账户:
户名:**市********中心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号:143********006319
②受让人须在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市********中心签署《竞买成交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交易双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③受让人凭竞买成交确认书和产权方签订合同并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季度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1标的(现洪兴大药房):5万元、2****眼镜店铺):5万元、3标的(现好乐福庐陵店):10万元,方可和产权方****签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如无违反约定和损坏设施设备,由****不计息全额退还。竞买标的由产权方负责移交。签订合同后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④租金缴纳租赁费为每季度交一次,先交租后经营,缴纳时间为该季度前十天,不准拖延,否则每天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超过10天,产权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5)上述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账号:360********200000910
开户行:建行**井开新区支行
若受让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产权方有权将标的物收回另行转让,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⑤承租人接管标的后,在承租期内由承租方自行对房屋及房屋内外的设施进行装修,产权方不负责任何装修和承担任何装修费用。****商铺进行装修、改造增设他物时,必须在不破坏整体结构的前提下提出装修、改造方案,经产权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合同期满承租人应将承租的房屋和装修物一同归还产权方,产权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承租人购置的物品自行拿走。
⑥在承租期内所产生的税费、规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产权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5、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受让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后,凭产权方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办理竞买保证金退付。
6、交易中心对于本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服务热线:400-****-0000
2、标的物联系人****:黄先生 138****0270
3、****:079****0290
****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