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39置泰美莱湾四期回迁安置房屋转让公告
**** 置泰美莱湾四期回**置房屋转让公告
日期:2023-11-3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建设项目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齐办文〔2020〕20号),经****中心确认,房屋原所有人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房屋现所有权人,由房屋现所有权人实际占有。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详见附表)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县行政大厅215室。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附表:
置泰美莱湾四期回**置房屋转让确认表 | |||||||
序号 | 房屋原权利人 | 房屋现权利人 | 楼房坐落 | 面积 (㎡) | 用途 | ||
1 | 李良春 | 马云祥 | 2 | 2 | 401 | 80.44 | 住宅 |
2 | 杨依俊 | 姜蕾 | 11 | 1 | 101 | 96.02 | 住宅 |
****
2023年11月22日
- 关联稿件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