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 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项目土(略)发布时间 : (略)
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3〕417号)批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皖交路函〔2023〕366、皖交路函〔2023〕409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监理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略),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3DFABZ02460/(略)
2.2 项目名称: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监理
2.3 工程地点:(略)
2.4 招标人:(略)
2.5 工程概况:本项目(略)(在建),接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及在建五河至蒙城高速公路,向东止于皖苏省界,接拟建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江苏段(S20高速),路线全长约10.025km,均为新建段。全线共设置主线大桥4座、中桥4座、小桥1座;设五河北(枢纽)、单滩2处互通式立交;同(略)。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7米。设计速度采(略),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2.6 招标类别:(略)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监理,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负责全线范围内土建工程(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桥梁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连接线工程、房建工程等所有内容)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略),并负责汇总质量评定工作及所需的验收资料。
2.8 最高投标限价:(略)
2.9 标段划分:(略)
2.10 计划工期:施工监理(略)期为项目施工全过程(含施工准备及施工期、24个月验收及缺陷责任期),计划(略)开始日期为2023年12月(具体时间以合同规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略),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资质最低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和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3.1.2业绩最低要求:
(略)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和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3.1.3主要人员(总监(略))最低要求:
(1)具备交通土建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投标人处进行从业登记;
(3)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和(略)(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合同段负责人(监理合同段负责人指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监理组长)。
3.1.4信誉最低要求:
①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②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2020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⑦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及以下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B级及以下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⑧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略)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略)电子(略)系统(电子(略)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略)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略)系统办事指南。
(3)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略)(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4)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略)
(5)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5.2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等详细情况进行充分考察,以获取对投标有帮助的相关资料。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略)(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略)
6.1 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金融中心A座22层2201室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8.2 招标(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季军
电 话:(略)、(略)、(略)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略)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略)
8.4 电子(略)系统
电子(略)系统名称:(略)电子(略)系统
电子(略)系统电话:(略)
8.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略)
电 话:(略)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略)。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略),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1;《(略)电子(略)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2。
10.其他事项说明
10.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10.2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略)—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10.3 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略)电话:(略),(0551)62220164。
10.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并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相关要求,如果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生的(略)。
11.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根据所投标段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略)
银行账号:(略)
开户银行:(略)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略)
银行账号:(略)
开户银行:(略)
(略)
附件列表 - 泗洪至蚌埠高速公(略)发布时间 : (略)
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项目土(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泗洪至蚌埠高速(略)
原项目编号:2023DFABZ02460/(略)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补遗2
2023DFABZ02460/(略)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编号:2023DFABZ02460/(略)),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1.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最高投标限价928.00万元(含暂列金90.00万元),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表 1 监理(略)费用报价汇总表”中专项协作(略)费统一计为0.00元,暂列金额统一计为900000.00元。
本次招标开标时间地点不变。
注:本补疑书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招标文件与上述内容不一致以本补疑书为准。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电子(略)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金融中心A座22层2201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日期:(略)
附件列表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答疑公告 : 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监理补疑1 (略)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项目土建工(略)发布时间 : (略)泗洪至蚌埠高(略)
项目土建工程施工监理补疑1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3DFABZ02460/(略)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补遗1
2023DFABZ02460/(略)
各潜(略):
经研究,现对《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编号:2023DFABZ02460/(略)),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1.关于招标文件P46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表A、2.2.4.(2)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得25分。每增加1个新建高速公路主线(不含匝道及连接线)施工(含路基及路面)监理合同段负责人经历的加3分,最多加5分。此处为说明增加的业绩时间
请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加分项的增加业绩是否有时间要求如有要求以什么时间为准
回复: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加分项的增加业绩时间要求为2018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
2.关于招标文件P46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表A、2.2.4.(4)投标人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9分。(1)每增加1个新建高速公路(不含匝道及连接线)路基工程监理业绩的加1.5分,最多加1.5分;(2)每增加1个新建高速公路(不含匝道及连接线)路面工程监理业绩的加1.5分,最多加1.5分;(3)每增加1个新建高速公路(不含匝道及连接线)施工(含路基及路面)监理业绩的加3分,最多加3分。注:(略)
请问:投标人业绩加分项的(1)(2)项是否必须为单独的新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监(略)线)施工(含路基及路面)监理业绩是(略)(1)(2)(3)项的加分要求
回复:①投标人业绩加分项的(1)项须为新建的高速公路(不含匝道及连接线)路基(略),或单独路基工程的监理业绩;②投标人业绩加分项的(2)项须为新建的高速公路(不含匝道及连接线)路基及路面工程,或单独路面工程的监理业绩;③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增加3个新建高速公路(不含匝道及连接线)施工(含路基及路面)监理业绩可满足业绩类型要求。
本次招标开标时间地点不变。
注:本补疑书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招标文件与上述内容不一致以本补疑书为准。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电子(略)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金融中心A座(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日期:(略)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公告附件: - 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略)
泗洪至蚌埠高速(略)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2023DFABZ02460/(略)
招标方式:(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日期:(略)
泗洪至蚌埠高(略)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振兴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7栋七层
投标报价:捌佰玖拾贰万零伍元整(¥(略).00元)
质量要求:(略)
(略)期:(略)期为项目施工全过程(含施工准备及施工期、24个月验收及缺陷责任期)。
备注说明:(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湖光路电商园二期9号楼一层、二层
投标报价:捌佰玖拾叁万元整(¥(略).00元)
质量要求:(略)
(略)期:(略)期为项目施工全过程(含施工准备及施工期、24个月验收及缺陷责任期)。
备注说明:(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8层A座909
投标报价:捌佰伍拾叁万柒仟伍佰壹拾贰元整(¥(略).00元)
质量要求:(略)
(略)期:(略)期为项目施工全过程(含施工准备及施工期、24个月验收及缺陷责任期)。
备注说明:(略)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金融中心A座22层2201室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公示期: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略)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略)(合肥市包河区高铁路98号)提出投诉,联系电话:(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略)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略),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
附件列表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