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11月18日, ****组织召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信安****公司和3位技术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核查了相关环保设施,审阅了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位于珠****工业园金峰西路15号,占地面积40024.03m2,建筑面积26174.34m2,主要从事硒鼓和再生硒鼓的生产。改扩建项目内容包括:增加硒鼓的产能,增加产品再生硒鼓及其产能,新增年产硒鼓650万只,再生硒鼓120万只;增加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2023年6月项目委托****编制了《****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8****环境局予以审批(珠环建表〔2023〕169号)。
(三)投资情况
改扩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硒鼓650万个、再生硒鼓120万个改扩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厨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及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单位已取得排水证。
(二)废气。旧碳粉盒擦拭清洁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车间内空调净化系统通风换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碳粉盒清粉过程、灌粉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分别收集,通过4套“布袋除尘器”分别处理,最终引至4根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通过专用油烟管道引至楼顶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生产设备、辅助设备产生的机械振动噪音,车间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等。项目生产设备放置在生产车间内,项目作业时关闭车间门窗,生产噪声经厂房墙体及窗户的隔声、基础减震等隔声降噪措施减少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配件等一般固体废物,有机溶剂废空瓶、废抹布、废旧碳粉盒、废碳粉包装袋、废碳粉等危险废物;废纸袋、废塑料袋、废纸箱、报废配件等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公司回收处理;有机溶剂废空瓶、废抹布、废旧碳粉盒、废碳粉包装袋、废碳粉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环境保护管理:设有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六)排污登记: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己依法办理排污登记手续。登记编号为:914********176977M001Y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信安****公司2023年11月出具的《****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
(一)废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符合**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气。项目颗粒物排放均符合**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及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及表3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项目东南侧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项目东北侧、西北侧、西南侧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项目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严格管理。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防渗漏、防扬尘、防雨淋等要求;危险废物处置处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
(五)总量控制。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相关措施,项目建成后,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六、验收结论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配套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举报电话:0756-1234
公式地点:****大门门口
****改扩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4).pdf
****改扩建项目终稿0726.pdf
****环境局关于****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珠环建表[2023]16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