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寻乌县皮肤病医院(长宁镇卫生院)大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公告
关****医院****卫生院)大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医院****卫生院)大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承诺制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告知承诺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12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010
通讯地址:寻****服务中心4楼综合窗口
项目名称 | ****医院****卫生院)大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镇**街24号A栋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文件 | 1.环评文件 2.告知承诺书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1.告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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