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12-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观石路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镇南侧,X136与**公路交汇处,终点位于**镇驻地本路与S225交叉口,全长13.753千米,主要包括路基处治、两层水稳(原水稳处治再生后再加铺一层)、沥青路面及交安设施等内容。
2、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路基处治、水稳、沥青路面及交安设施等施工及全过程监理。工程施工标段控制价为3702.286193万元,监理标段为27.9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标段划分:共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县观石路改造工程。
第二标段:监理,监理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及维护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4、建设地点:项目起点位于**镇南侧,X136与**公路交汇处,终点位于**镇驻地本路与S225交叉口。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施工工期:210日历天,自接到甲方入场通知之日起。
7、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单位须提供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及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行贿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段: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单位须提供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及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行贿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投标报价评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08日17:30(**时间,下同),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投标申请人需****交易中心(http://ggzyjy.****.cn/linyi/)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交易中心有关不见面开标操作规程”。
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6日09:00,地点****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请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兴**街205号
联 系 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539-****280
代理机构:****
地 址:****中心A11号楼8楼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83****8722
2023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