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1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2023年12月1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2-01 17: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市黄河路218号)
联系电话:0546-****953
电子邮箱:sthjjxzxkb@dy.****.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油田北区、**2023年第三批零散井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项目位于**县、黄河三角洲****示范区。 | **** | ****研究院 | 项目包含产能建设及拉改输两部分建设内容。(一)产能建设:项目共部署21口油井(其中侧钻井12口),全部位于18座老井场内。**采油井口装置21套,**集油管线2215米(其中**DN65单井集油管线440米,DN80单井集油管线400米,DN40单井集油管线480米,Φ60×5单井集油管线295米,Φ76×5单井集油管线600米),**DN40掺水管线680米,另外配套建设供电、自控、消防等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采用自然能量、注水、注汽等开发方式,最大年产油量1.71×104t(第2年),最大年产液量15.09×104t(第8年)。(二)拉改输部分:①**Ф60×5集油管线700米,采用无缝钢管+管壳保温;②**Ф114×5集油管线1800米,采用无缝钢管+40mm厚泡沫黄夹克保温,内防采用HDPE内衬;在M120-12-X21井场**一台混输泵撬(含变频柜);新管道加热器,配套基础、配电、信息化等。③**DN40连续复合管掺水管线2500米。④**管线配套Φ426*8螺旋护管450米,其中定向穿越350米。⑤在南块站新上45kW输油变频柜1台。项目总投资641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8万元。 |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运营期油气集输过程必须采用密闭工艺,油井口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干线。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8)表2中厂界监控点标准要求,硫化氢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厂界标准要求。该项目钻井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各项措施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施工期钻井固废收集于泥浆循环罐中,由第三方直接拉走依法规范处置;施工作业废水、压裂返排液、管线试压废水拉运至南块接转站,经站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酸化废液由密闭罐车拉运到南块接转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不外排。运营期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液依托南块接转站的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临时环保厕所,定期清运,不外排。闭井期管线清理等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拉运至仍在运行的联合站,经站内采出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该项目钻井时应采取表层使用无毒无害水基泥浆,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等措施防止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一开、二开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均为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浮油、浮渣、污泥、废沾油防渗材料、清管废渣、废润滑油、废油桶、生产工艺中的废含油手套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钻井现场;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行期间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修井作业期间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距离居民区较近的井场,钻井期采用网电钻机。 (六)环境风险防控。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营运期应做好伴生气成分检测工作,监控硫化氢,如发现伴生气含有硫化氢,应做好井口脱硫工作,落实应急防控措施。****政府令(第346号)《**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七)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井场全部利用现有井场,管线建设临时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占地的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项目VOC排放量控制在0.0188吨/年以内。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报告制度。 (九)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十)其它要求。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检修,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闭井期油井架、水泥台、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6646-2017)进行封井;集油管线清管后,原地封堵。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油井停运、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单位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
2 | ****公司50万吨/年生物基航空燃料技术改造及配套项目 | 项目位于**区化工产业园 | ****公司 | 山****咨询院有限公司编制 | **一套52万吨/年原料预处理单元,一套10万吨/年二氧化碳回收单元;改造20000Nm3/h甲醇制氢单元和一套3000Nm3/h干气制氢单元;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建设一套100吨/年硫回收单元,采用络合铁制硫工艺;**一套12t/h的酸性水汽提单元及一套40t/h溶剂再生单元。拟设置两种生产工况,工况一产品主要为生物柴油、液体石蜡、生物石脑油、生物液化气;工况二产品主要为生物航煤(组分)、氢化植物油、生物石脑油、生物液化气,两种工况采用相同的装置,流程相同,只是通过调整异构反应器和分馏塔操作参数实现不同工况生产不同产品,两种工况不同时运行。 原料预处理单元以废弃油脂为原料,经过酸调-吸附预处理后得到生物基航空燃料加氢单元所需合格的预处理原料。生物基航空燃料加氢单元以来自预处理单元的合格原料和氢气为原料,经加氢脱氧脱酸及异构化反应后得到生物基航空燃料。加氢单元采用甲醇制氢和干气制氢联合装置。二氧化碳回收单元是以甲醇制氢单元脱碳工段产生的粗二氧化碳为原料,经冷凝提纯后得到工业液体二氧化碳。总投资120000万元,环保投资4000万元。已取得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 | (一)废气污染防治。供热****园区蒸汽管网。加氢单元开工加热炉、异构进料加热炉、分馏塔重沸炉与制氢单元干气制氢预热炉、干气制氢转化炉均以净化燃料气(天然气和净化干气)为燃料,均安装低氮燃烧器,开工加热炉烟气通过一根39.5m高排气筒排放,异构进料加热炉烟气通过一根32.8m高排气筒排放,分馏塔重沸炉烟气通过一根44.5m高排气筒排放,干气制氢预热炉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干气制氢转化炉烟气通过一根30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9)表1中的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相关要求。 甲醇制氢导热油炉A/B均以净化燃料气(天然气和净化干气)为燃料,均安装低氮燃烧器,导热油炉A烟气通过一根45.7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B烟气通过一根39.5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林格曼黑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相关要求。导热油炉A烟气排气筒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蒸汽锅炉以净化干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一根46.5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林格曼黑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相关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预处理单元装置区储罐废气及硫回收单元废空气经管线收集后送至RTO炉焚烧处理;常压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废气及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废气经柴油洗后送至RTO炉焚烧处理;RTO炉废气经一根30m高排气筒排放,RTO炉废气中VOCs、甲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排放限值相关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的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相关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废气收集后采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VOCs、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3161-2018)表1相关要求。 危废暂存间废气负压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排放限值相关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安装密闭采样器,加强管理,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所有储罐、机泵、管道、阀门、鹤管、卸油臂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循环冷却水站使用低(无)泄漏的泵等,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泄露损失;原料预处理单元白土投料废气及助滤剂投料废气收集后分别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化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排放限值要求,甲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5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酸性水经密闭管线送至酸性水汽提单元处理,水洗废水、含油污水、酸性水汽提净化水、余热锅炉/蒸汽发生器/蒸汽锅炉排污水、循环水站排污水、除盐水站排污水、分析化验排污水、原料储罐切水、水环式真空泵排污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全部进入厂区50t/h污水处理站,经“两级隔油+两级气浮+生化”工艺处理后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纳管要求后,排****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站应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外排污水输送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工业企业 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加氢单元污油罐油泥、溶剂再生过滤杂质、废加氢催化剂、废加氢保护剂、废瓷球、废吸附剂、废绝热加氢催化剂、废脱硫剂、废脱氯剂、废转化剂、废中变剂、甲醇分解变换废催化剂、废脱碳吸附剂、废提氢吸附剂、废活性炭、废导热油、污水处理站油泥、污水处理站浮渣、废机油、化验室废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臭气处理废碱液、废铅酸电池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植物沥青、白土油、原料预处理单元污油罐油泥及过滤杂质、废布袋、非危化品包装材料、除盐水站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依法规范处置。污水站生化污泥鉴定后按要求处理,鉴**果出具前,污泥全程按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重点储罐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项目生产装置区及液体物料储存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现有10500m3事故水池,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政府令(第346号)《**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该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3.45吨/年、0.67吨/年以内,均纳****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5.293吨/年、20.957吨/年、3.982吨/年、61.769吨/年。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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