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房屋排查及鉴定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采购包1 | 全县经营性自建房、其他自建房共54.5173万平方米 | 545173 | 平米 | 报价:****105.27(元) | ****、****、**神龙****公司(联合体) | **省**市**区**大街107****总局三局科研楼19-21层 | 911********297838U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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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采购包1 |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房屋排查及鉴定 |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50号)文件要求,完成**县经营性、其他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和房屋隐患安全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 对**县所有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对用作经营场所、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逐户逐幢排查, 建立完善房屋信息档案,录入国家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的鉴定单元应为独立建筑的整体,而非局部楼层或区域。安全鉴定除对房屋进行现状结构普查外,还应掌握其结构形式,明确其承载体系、基本结构布置。原则上结构形式复杂以及三层以上建筑均应进行现龄期材料强度测试、结构平面测绘和结构建模验算等 工作。自建房房屋排查、安全鉴定应依据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作出评判。其中:自建房排查依据《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安全鉴定依据《既有建 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 民用 建 筑 可靠 性 鉴 定标 准 》GB50292、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2019)、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 等规定执行。自建房抗震鉴定依据《建筑抗 震鉴定标准》GB50023、 《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既有村镇住宅建筑抗震鉴定和加固技术规程》CECS325、《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抗震设计标准》GB50011 等规定、对房屋综合抗震能力进行客观评判。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服务过程及成果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海峰,余新梅,梁瑞平(采购人代表),胡慧卿,苏春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6208.8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路3号
联系方式:000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雁门大道南街与民康路交叉口二区一排九号
联系方式:199****55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娜
电 话:199****554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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