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河湖第三方巡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阴县河湖第三方巡查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略)对该项目的巡查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略)
2.1项目概况: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办河湖〔2020〕35号)相关要求,要将“清四乱”作为河长制湖长制的重要任务和河湖管理的日常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综合运用实地核查、日常巡查等多种手段,全覆盖、拉网式全面排查“四乱”问题,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实施平阴县河湖第三方巡查服务项目,通过人工巡查,借助无人机拍摄方式,及时发现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四乱”问题,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采取日巡查、周汇总、月报告、季总结方式,每季度巡查开始前制定本季度巡查方案,经(略)同意后开始实施。工作内容包含河湖“四乱”、现存问题台账跟踪,依托相关专家及专业的巡河队伍,对全县重点河湖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做好清存量、控增量监管。
2.2招标范围:实施平阴县河湖第三方巡查服务项目,通过人工巡查,借助无人机拍摄方式,及时发现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四乱”问题,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
2.3建设地点:(略)
2.4服务期:(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年12月至今)无不良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司公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略)。
4、投标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4.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请将以下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略)):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企业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及信用查询截图,邮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
4.3获取文件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4.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行济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略)
备注:(略)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报价文(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7、(略)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邮 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