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区高桥镇新庄村资产**租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市**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haishu.****.com/web/hom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5日14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高桥镇新庄村资产**租赁
采购需求:
标段号 | 房产地址 | 经营用途 | 面积 | 最低年租金单价(元) | 总租金(元) | 租期 |
1 | 新庄路2号9****村委**面) | 工业场地 | 场地面积667㎡ | 56028 | 112056 | 2年 |
2 | 820公交新庄站南侧 | 工业场地 | 场地面积1480㎡ | 124320 | 248640 | 2年 |
3 | 新庄路西侧、沿**岸(1) | 工业场地 | 场地面积2795㎡ | 207948 | 415896 | 2年 |
4 | 新庄路西侧、沿**岸(2) | 工业场地 | 场地面积1369㎡ | 106782 | 213564 | 2年 |
5 | 新庄路西侧弄堂内 | 工业 | 建筑面积1904㎡ | 399840 | 799680 | 2年 |
用途:不得开设危化品仓储、工业废物处置、建筑(生活)垃圾填埋、渣土泥浆消纳等综合性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不得转让。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向镇有关部门提交中标人相关资料,若经审核后发现中标人的业态为上述综合性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将直接取消中标资格,并重新招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
(2)参加本次招租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独资人)或自然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4日16时00分)前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市**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haishu.****.com/web/home)“乡镇系统(村易通)”栏自行注册,并登录完善投标人信息后下载招标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2、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点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点00分(**时间)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市**区气象路5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额:标段1:2200元整;标段2:4900元整;标段3:8300元整;标段4:4200元整;标段5:15000元整。
方式: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
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6时00分前。
收款人:宁****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8128 0101 3020 95640;
温馨提示:以企业名义投标的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中汇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企业名义投标的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银行的行号。以自然人名义投标的,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且须与投标时一致。
备注:退还时间为中标公示结束后30天内无息退还。
本次活动有关信息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市**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haishu.****.com/web/home)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址: **市**区高桥镇
联系方式:杨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市**区****中心407室联系人:范工联系电话:132****5732